推 billy40215: 為什麼要用婚前財產扣,不是從婚後扣@@?05/22 01:34
不懂您意思
推 CoryLuebke: 1023第二項的適用前提是婚姻關係持續中,你這已經離婚05/22 07:25
→ CoryLuebke: 了,不能適用1023II05/22 07:25
您好 我有不同的想法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錯誤?從
1023條二項說,既然在婚姻存續中都可以理直氣壯請求償還,那反面解釋不就也代表,離
婚後亦可依1023請求清償,這是我自己小小想法
→ CoryLuebke: 我會認為夫以婚前財產清償妻婚後債務的行為等同贈與05/22 07:26
→ CoryLuebke: 贈與有單純贈與說跟剩餘財產預付說兩種見解05/22 07:27
→ CoryLuebke: 如果不解為贈與,那可能要類推適用1030-205/22 07:28
→ CoryLuebke: 因為1030-2都是在說明夫或妻一方以自己的婚前財產清償05/22 07:29
→ CoryLuebke: 婚後債務,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情況05/22 07:30
→ CoryLuebke: 都是單純只發生在夫或妻的個人財產流動而已05/22 07:31
推 mainjoey: 1030-2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數學問題05/22 12:37
→ mainjoey: 為什麼夫200萬-妻(100+100)萬在除以二 答案會是一百萬啊05/22 12:38
※ 編輯: n123456n (223.140.236.44), 05/22/2018 17: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