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最近兩則法院組織法修正, 一則是法組114-2檢察機關去法院化 一則是法組83檢察機關起訴書公開 . 法組114-2已經正式施行, 現在全國檢察機關都在水深火熱將印信、函稿、書類、行政流程去法院化, 國考的價值在「法院v.s.檢察機關」, 簡單一點的考執掌有何不同, 進階版的考法組58+61,審檢配置+審檢分立, 以上兩種都是萬年考古題, 105年司法三等、司法四等、原民四等就連考三次。 高深莫測版就是105年司法三等, 直接單挑檢察機關是否應另定組織法? 或是檢察官是否應另定檢察官法? . 法組83已經立法院通過,待總統公布, 國考價值在「書類公開」, 由於裁判書類公開已經明文, 檢察書類公開經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應至少公開起訴書, 故提案修法通過。 這裡牽涉到姜世明教授在其教科書主張, 由於檢察官並非認定犯罪之官署, 故涉及有罪心證的起訴書、職權不起訴書、緩起訴書, 姜世明教授認為不宜公開, 兩說產生衝突。 . 姜世明教授所言有其道理, 司改國是會議也非無的放矢, 所以這次修法是一個「折衷」的修法, 在同意公開起訴書的前提下,選擇 「第一審終局裁判」後公開起訴書, 由於罪刑至少已經第一審法院認定, 可以適度免除姜世明教授認為公開起訴書有違無罪推定的疑慮。 . 以上供大家參考批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33.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7399431.A.797.html ※ 編輯: siranui1231 (117.19.133.51), 05/27/2018 13:41:14
DanBlack: 有"違"05/27 13:53
※ 編輯: siranui1231 (117.19.133.51), 05/27/2018 13:57:21
siranui1231: 感激,已修正 05/27 13:57
brella: 去年看姜師的書,有特別押寶這部分的見解,但沒考。今年 05/27 14:33
brella: 應該很有機會。 05/27 14:33
siranui1231: 別氣餒,姜世明老師情有獨鍾講法庭直播,去年身心四 05/27 15:00
siranui1231: 等也考了。不怕等不到考出來,怕太晚考上而已。 05/27 15:00
will8535: 推 05/27 16:05
brella: 法庭直播真的姜師有獨特見解,甚至用了譁眾取寵四個字XD 05/27 16:46
todao: . 05/27 19:55
DarkBrian: 推! 05/28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