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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是以107鐵特運輸員級民法題目所延伸,希望有繼承神手能解惑。 甲有老婆乙跟女兒丙和兒子丁, 丙有子A、丁有兩個兒子B跟C。 丙跟丁在甲死亡前已死亡。 請問一下應繼分是如何分配? 我的想法 丙、丁已死,故一等血親卑親屬全滅,直接由二等血親卑親屬繼承,無需代位繼承。 A、B、C以本位繼承 所以是乙、A、B、C各1/4 其他考生的想法 A代位丙 B、C代位丁 所以是乙1/3、A1/3、B1/6、D1/6 不知道那個想法才是正確的,麻煩民法高手提點小弟,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13.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8680354.A.620.html
bernic: 原則上是乙丙丁平均分配遺產,所以各1/3,但因丙丁先於被 06/11 09:48
bernic: 繼承人死亡,所以A代位繼承丙之繼承,BC代位繼承丁之繼承 06/11 09:48
bernic: ,故乙分配1/3,A分配丙之1/3,BC平均分配丁之1/3(也就是 06/11 09:48
bernic: 各自[(1/3)/2]=1/6,以上拙見,如有錯誤請加指導,謝謝。 06/11 09:48
ldtq: 乙1/3、A 1/3、B 1/6、C 1/6 06/11 09:49
kilof: 有房份問題就要討論代位 06/11 09:49
bt9527: 我也認為應該還是要代位繼承吧,這樣對其他繼承人比較公平 06/11 09:52
bernic: 簡單思考一下,如果全由下一代代位繼承平均分配的話,那某 06/11 10:00
bernic: 一房只要生多一點,就能拿到大部分遺產了! 06/11 10:00
d2241400: 題外話,代位繼承只有拋棄無法代位,就算被禁止繼承也是 06/11 10:05
d2241400: 可代位 06/11 10:05
lovekangin: 好像有學說爭議的樣子(?) 06/11 10:44
flyerknight: 代位繼承+1 06/11 11:11
tamama000: 有判例嗎 06/11 11:17
cutelum: 可以兩說並陳,但實務採後者 06/11 13:05
jout3502: 原po有在fb的107年鐵路特考讀書會喔 06/11 21:15
d78922: 樓上是選擇146神人 06/12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