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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想請教下列103地特三等申論題,詳解寫當事人不服可提起課予義務訴訟,但小弟認 為是提起給付訴訟,因為他是針對財產給付之爭議對吧?為什麼會是課予義務訴訟?是因 為要先核發行政處分才能給保險費嗎? 麻煩大大解惑QQ 二、甲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於投保前,已經醫院確診為癌症病人。投保後立即住院, 自住院第 5 日起,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33 條,向勞工保險局請求普通事故之傷病 給 付,遭勞工保險局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改制為勞動部)77 年 4 月 14 日臺 77 勞 保二字第 6530 號函釋,以甲於加保前發生事故,亦即帶病投保,導致殘廢或死 亡,應 不予核發任何保險給付。甲不服應如何主張其權利救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9334590.A.0D1.html
im31519: 你還沒拿到核准給付的行政處分啊 06/18 23:39
cindycincia: 你覺得勞保局依函釋讓你拿不到錢 是不是行政處分? 06/19 00:30
zeroterry: 練申論題不要急著看結果,先瞭解推導的過程內容 06/19 07:01
zeroterry: 推導過程才是申論題的重點 06/19 07:01
zeroterry: 而且勞保關係是屬行政契約或行政處分亦或公法法定債之 06/19 07:06
zeroterry: 關係也都有人主張,這也反應到「不予核發」的性質 06/19 07:07
zeroterry: 所以,如果你覺得勞保是行政契約,在救濟上,學說有人 06/19 07:08
zeroterry: 支持應依文義解釋以給付訴訟救濟,所以,你的想法,如 06/19 07:08
zeroterry: 果是按這邏輯推,是可能可以採給付訴訟的。 06/19 07:10
zeroterry: 但實務上是認為行政處分。應該課予義務救濟。 06/19 07:11
zeroterry: 但還是建議您記實務看法比較保險,選擇題也不用另外記 06/19 07:13
zeroterry: 以上亂胡扯,請原PO再回去看看解題書精準的推導過程 06/19 07:21
SudaPeter: 這個牽涉到一般給付訴訟的備位關係。原則上需要作成行 06/19 10:51
SudaPeter: 政處分才有後續給付的,那就得行課予義務訴訟,例外是 06/19 10:51
SudaPeter: 有立即權利保護必要、阻止急迫危險發生,才可以直接提 06/19 10:51
SudaPeter: 一般給付訴訟 06/19 10:51
bryant780417: 感謝z大 說得很詳盡 06/19 18:35
home12196: 可參考釋字609 06/2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