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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公文教材沒特別講到的。 如果文書內容關於某些數目,若不以阿拉伯數字,而以國字表示-- 例如提到依民法(假設)第110條辦理云云, 一、請問(公文考試,不是民法考試)公函或公告中對於這個法條號碼要寫: 1.民法第110條,或 2.民法第一一〇條,或 3.民法第一一零條,或 4.民法第一百一十條? ps.附帶請教: a.公文寫作準則是否有容許凡是只要是數字,公文中「都可以用阿拉伯數字」寫? b.(跟寫法條號碼無關,其他情況)若是要以國字呈現「數字」中的「零」,請問 可以改為寫成「〇」嗎? 二、上述民法「110」或民國「107」讓我想到,公文稿紙一個格子內,教材以往在民國100 年前,都例示為一個格子寫入2阿拉伯數字,這在民國「99」年以前都行得通。 1.但100、101....以後,是將3個阿拉伯數字都塞在同一格嗎?或分散在兩格? 2.但如果公文提到「金額」,例如公文考試題目就「印」為(阿拉伯數字)2345元、 1234567元等等,我們在稿紙上,「2345」、「1234567」等數目,要以幾個格子因應? 我的公文教材太舊,找不到說法。所以請板上網友解說,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16.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1301650.A.BBD.html
NT49: 搜尋文書處理手冊 07/11 17:35
running9977: 記得這個不影響 07/11 18:32
running9977: 內文才是重點,有同事考20分真神人 07/11 18:33
Belinda5566: 數字以阿拉伯數字為主 07/11 20:05
Belinda5566: O不可替代0,實務上如此 07/11 20:05
gs1: 我記得是以前王澤鑑早期的書 因為編排軟體關係 0太醜 才用大O 07/11 20:19
gs1: 現在連判決都用阿拉伯數字的0了 而且後來有些教科書也用0 07/11 20:19
gs1: 基數格 基本上就是空半格 07/11 20:19
p101422: 沒差,格式基本的正確,其他細節順眼工整就好 07/11 22:57
vector: 第二章 第一節 第6條 07/12 11:21
vector: 實務上我是直接寫零 07/12 11:23
chao0201: 數字寫在一格就對了,像107佔一格就好 07/12 20:38
aldam: 怎麼會問這種問題呢?又不是國考新手 08/29 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