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roterry: 感謝p大分享 07/15 07:27
→ zeroterry: 原題有個爭點可能p大遺漏了。乙有兩次行為,第一次受甲 07/15 07:27
→ zeroterry: 的請求而「施術」,第二次是為了取信於甲而真的「著手 07/15 07:27
→ zeroterry: 殺人」,那甲是否需要為乙第二次行為負責呢? 07/15 07:27
推 zison: 乾。P大當時應該已經一手了XD 07/15 10:12
→ bluechess: 最後一個“責”去掉 多打的Q 07/15 12:49
推 zison: 這題是道士以正常的手法殺人,不是做法殺人哦。 07/15 13:47
推 bluechess: z大哦哦哦尷尬尷尬了XD抱歉沒看清楚 07/15 13:52
推 tichia: 乙道士施法不能控制因果,無法實現既遂故意,構成要件不 07/15 14:25
→ tichia: 成立,屬迷信犯。甲女則因無法從屬於正犯而不罰。 07/15 14:25
推 zison: 這題讓大家討論這麼久就是因為那個道士真的白目動刀了 ="= 07/15 15:00
推 zeroterry: 是不是可以從雙重故意去解?甲是「施法殺人故意」與乙的 07/15 15:04
→ zeroterry: 動刀殺人故意無法對應,不該當教唆 07/15 15:05
→ zeroterry: 甲只對乙第一次行為負責,但因屬迷信犯。乙的第二次行 07/15 15:06
→ zeroterry: 為,乙就只是殺人罪單獨正犯 07/15 15:07
→ zeroterry: 自己好像開始在鑽牛角尖了 07/15 15:11
推 zison: 個人找得到最接近我們的問題的見解是95台上2086,但該號解 07/15 17:41
→ zison: 釋處理的是罪名的錯誤,而非具體的執行手段問題。況且,殺 07/15 17:41
→ zison: 這個概念,在刑法上本來就沒有對應的「手段內涵」,而是由 07/15 17:41
→ zison: 結果倒推。所以甲以迷信方式為教唆內容,似不構成錯誤。頭 07/15 17:41
→ zison: 很痛。 07/15 17:41
推 zeroterry: 如果不構成錯誤,甲得以教唆治罪,又覺得不太對勁 O_o 07/15 18:19
推 zison: 只能等P大晚點開喝了(攤手)。 07/15 18:30
→ pinhanpaul: 原來這題是道士真的用巫術殺人(物理)...完全解錯了... 07/15 20:17
→ pinhanpaul: 最近喝太多了啦(嗝... 07/15 20:20
推 zison: 題目的原意就是道士做法過個場,然後就直接去開槍了XD 所以 07/15 21:08
→ zison: 正犯行為是沒有絲毫的迷信成分的。是屬於「老實型」殺人。 07/15 21:08
推 zeroterry: 屬於良心神棍 07/15 21:33
推 zison: 了不起,負責 07/15 22:41
→ pinhanpaul: 地表最後良心事業 07/15 23:14
我在想「甲教唆道士以巫術殺人,但道士使用物理方法殺人」這題,是否可以以錯誤理論
中的「所知所犯」原理來處理?也就是說甲主觀上希望乙以「巫術」殺人,但是乙實行行
為卻以「物理方法」殺人,乙之行為是否已經超過甲教唆時主觀上唆使乙為行為的範圍?
依題,乙若依照甲指示的內容,確實依照巫術殺人,依法乙不成立犯罪,甲亦不成立犯罪
,然而今天乙卻「踰越」甲之指示,改以其他方法殺人,導致乙成立犯罪,而甲是否構成
犯罪?假設肯認乙會因為共犯從屬性而成立犯罪,那麼今天甲使用巫術殺人或使用物理殺
人,在法律評價,顯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性質的行為,似乎應該分別看待,比較合理,否則
原本甲應該是無罪的,卻因乙「不受控制」亂改用別的方式殺人,使得無罪的甲變成有罪
,甲豈非受到法律上的不利益?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似乎可以以「被教唆人(行為人)的行為踰越教唆人的指示」,而「
實行行為發生截然不同法律效果的結果」,此一被教唆人之行為,雖然在主觀上合於甲之
期待,但客觀上根本就是完全不同法律評價的行為,應該認為是一種客觀上的錯誤。再根
據錯誤理論,正犯與共犯之實行行為不一致時,應以「所犯大於所知,從於所知;所知大
於所犯,從於所犯」的共同範圍內,方能就教唆人的教唆行為論罪。是以,乙之行為超出
甲教唆指示的實行內容,應構成錯誤,就乙殺人產生的結果,甲不必負教唆犯之責任。
綜上,教唆人甲不必負教唆犯之責任,換言之,甲無法獲得「了不起,負責。」之評價。
不知道這樣解有沒有說服力? 0/////0
※ 編輯: pinhanpaul (111.251.53.233), 07/15/2018 23:44:16
推 zison: 有!敬P大一杯。 07/16 07:16
推 zeroterry: 所知所犯看來是不錯的解套方式,如果真的出現在考題上 07/16 07:19
→ zeroterry: ,我大概有2說可以寫了,感謝p大跟 z大:D 07/16 07:19
推 zison: 你也Z大~能跟大家交流問題很開心 07/16 15:08
推 hhhutwtw: 讚! 07/16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