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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71fyNDo.jpg : https://i.imgur.com/orm4uEp.jpg : https://i.imgur.com/f8xowSq.jpg : https://i.imgur.com/01JSE8P.jpg : https://i.imgur.com/IyJ1ZH4.jpg 先說結論 原po不會告 看圖就知道想利用ptt來公審造成輿論壓力 原po提到說發表過上榜心得 a了一下id 原來是警特 只能說考試強度不同 造就不同法律程度不意外 隱私權、財產權皆能提告 提出各自的損害證明不同而已 不過看圖中的對話 就兩個法律程度兩光的人互嗆要提告 個人猜 最後這件事原po也不了了之 因為考上之後會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34.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2596474.A.277.html
chiuleo: 有你這樣的回應也難怪受害人都不敢出來。 07/26 17:22
這是根據管理國考板得出來的結論 當年一堆人怕被告 不敢出來選板主 就我不怕 跟訟棍槓上 只能說 惡人(或說是會耍無賴的人)怕真惡人 很多人不提告就是怕麻煩 別忘了 對方也怕麻煩
t5757567: 中肯! 07/26 17:23
當然囉 別看推文一堆人喊告 事件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 欸 看 我好忙 要準備考試 還是算了吧 要不要請律師呀 請律師好花錢 自己又不一定告得贏 還是算了吧 一堆這種心態啦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7:35:14
sjy0821: 很多人一想到訴訟的麻煩就卻步了,但借東西不還確實不可 07/26 17:39
sjy0821: 取 07/26 17:39
是的 很多人都怕麻煩 其實也不麻煩 又不是什麼重大刑案 準備列印證據 用瑩光筆標出重點 開庭當作去參觀法院(我是這種心態啦 別人我就不知道了)
aaaaaz22: 這篇備份的意義比較大,至於內容我就不予置評了啦。只能 07/26 17:55
aaaaaz22: 說你判斷的是能不能告,啊要不要告還是被害人自己決定, 07/26 17:55
aaaaaz22: 不然告乃罪意義何在? 07/26 17:55
aaaaaz22: 不管什麼理由什麼心態,被害人自己做的決定都應該被尊重 07/26 17:58
不就那篇底下一堆推文瞎起鬨的 剛考上一定有很多事要做 不太可能有這種美國時間 那些人只是想看戲而已 原PO也不可能再到板上講後續發展
parappa: 同意 07/26 18:04
s92008: 逼和解如何? 07/26 18:13
根據實務 真的告下去 人家才會來跟你和解 不然現代台灣人都給你結皮皮 不信 可以去車板看 發生事故一定要報警 私下和解的那種都是遙遙無期 也失去舉證的即時效力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8:30:57
tino9808: 檢討被害人 07/26 18:39
麻煩你文章重看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8:46:58
heykissass: 當初應該也是PPT上認識的 輿論壓力對許馬克應該有差 07/26 18:55
heykissass: 而且他又怕被別人知道 現在大家都知道許馬克要考警特 07/26 18:56
heykissass: XDDDDD 要是我也不會告 告那種垃圾浪費我寶貴時間 07/26 18:56
heykissass: 原來是透過LINE群組認識的 那應該把張篇PO在LINE群 07/26 18:59
tamama000: 滿台肯的 有趣 07/26 19:07
axis0801: 我倒覺得是因為家中有希望息事寧人的聲音,但我總認為姑 07/26 19:09
axis0801: 息養奸反倒是一件非常錯誤的選擇 07/26 19:10
唉~~那位原po還在推文裡貼照片要鄉民小心此人 當初敲臉書上對方的好友 算是逼不得已的 現在在國考板上散布已逾越其必要性了吧 如果被反告也是剛好而已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9:30:48
net25: 原原po也有提醒大家小心資料外借,不是為了要公審吧,而且 07/26 19:29
剛剛正在修文正好提到 原po還在推文裡貼照 你去看一下 真的不是公審嗎? 原文的原附圖 原po自己就提到公審了 https://i.imgur.com/f8xowSq.jpg 你要睜著說瞎話 我還能說什麼呢
net25: 不懂為什麼要批評別人的法律程度? 07/26 19:29
就是法律程度不夠 才會在那邊嘴巴說要告來告去 又在那邊心裡怕來怕去 最後才想要利用大眾來公審呀 這種心態可取嗎?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9:34:45
heykissass: 許馬克有很機率不會反告的 因為是無業遊民 而且 07/26 19:34
heykissass: 他也做錯在先 反告也剛好讓原PO省了幾步 07/26 19:34
是呀 除非是原po告 對方才會有動作 台灣一堆人就是喜歡給你結皮皮的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9:36:02
heykissass: 原PO也是被氣到才會這樣做 可以理解跟支持!!! 07/26 19:35
heykissass: 而且公審是最省事 又能造成輿論壓力的方法!!! 07/26 19:36
準備國考 法律的課程也應該有學 怎麼做才是正確 比 怎樣做才爽 重要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9:38:28
net25: 噢噢,剛剛推文時沒回去看文,原原po後來的修文的那些舉動 07/26 19:41
net25: 的確是沒有必要了 07/26 19:41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9:42:40
ck6fuz516: 所以要怎麼做才正確?求MJdavid大解惑 07/26 19:44
要嘛就直接提告 不要在公開的網路上講些有的沒有 暴露出瑕疵只會讓自己的勝算更小
akey47742: 照你這麼說像爆料公社只要爆料就會被告嗎 07/26 19:45
在台灣 有什麼不能告的?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19:57:04
kentket: 無聊 別人告不告 也輪不到你這種只講幹話的來刷存在感 07/26 19:56
kentket: 用一副很清高的樣子說風涼話 結論就是一篇廢文 07/26 19:56
kentket: 推文意見不過就一行 根本不需要一篇來自以為是的導正視聽 07/26 19:58
pk0943: 板上之前有訟棍,板主也有受害。 07/26 19:58
ck6fuz516: 我秒懂,原來MJdavid大是在用激將法,真是用心良苦XDDDDD 07/26 19:59
pk0943: 有的考生可能沒錢想賺和解金,就當訟棍。 07/26 20:00
※ 編輯: MJdavid (114.24.134.203), 07/26/2018 20:02:40
st92111: 如果原po法學素養很高,應該也學過ADR吧,到底為什麼原原 07/26 20:05
st92111: po就一定要告,告或不告都是他的權利吧== 07/26 20:05
googleeeeeee: 我只知道CPR 07/26 20:14
aaaaaz22: 我寧可相信原po是反串,不然也太...哀 07/26 20:20
BoatLord: 嗆人法律程度好棒喔 07/26 20:33
tellwill: 只知道你在講幹話,沒啥建設性,這就是法學素養高? 07/26 20:43
zeng225: 是個法學素養高的朋友呢!^ ^ 07/26 20:48
jason88633: 法律程度?說個笑話,今天某檢察官涉嫌恐嚇被提起公訴 07/26 22:16
jason88633: ,所以你要表達什麼 07/26 22:16
TokyoOly2020: 我上律師公會的職業道德課,大律師倒是是說,整天腦 07/26 22:22
TokyoOly2020: 袋只會想到告告告的法律人,一定是沒經濟成本概念, 07/26 22:22
TokyoOly2020: 沒幫當事人著想,就是只會唸法條嚇人的草包 07/26 22:22
marsaqua: 推一樓 07/26 22:38
J7565J: 為什麼要這樣酸被害人啊?是何居心? 07/26 22:38
keigo1201: 今天不是你的心血被人拿了不還,你當然沒有感覺,還在 07/26 22:50
keigo1201: 那邊嗆別人的法律程度。就祈禱你一輩子都不會遇上被人 07/26 22:50
keigo1201: 說風涼話的時候。 07/26 22:50
ziso: 幹話哥 07/26 23:18
iwillbeaceo: 推一樓… 07/27 00:09
justin8635: 推一樓 07/27 01:54
ming802932: 公審的確是沒那麼恰當 07/27 01:58
Chowchingg: 互告好了 07/27 08:44
pex: 好棒棒噢 07/27 11:17
Rhapsody: 原來 07/27 11:30
fgh33665: 奇文共賞 07/27 12:44
axis0801: 人要務實點,取暖能解決什麼問題?跌倒了叫你自己站起來 07/27 13:03
axis0801: 的壞人,和在旁邊呼呼說秀秀不哭的好人,你會感謝哪種人 07/27 13:06
PReDeSTiNeD: 我覺得很多人好像都誤會老麥意思 老麥這篇是在激原PO 07/27 15:26
PReDeSTiNeD: 提告較務實切合實際而且沒有很難也能讓對方得到教訓 07/27 15:26
Best0986: 雖然你的話有道理,如果不是反串,你是不是沒朋友? 你 07/28 02:25
Best0986: 的話真心讓人不舒服...。 07/28 02:25
song19880517: 有時候自以為中肯的發言,聽在別人耳裡會讓人覺得 07/28 10:25
song19880517: ,你是在講風涼話。 07/28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