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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9 條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法規停止或恢 復適用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廢止或制定之規定。 制定之程序 第 4 條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廢止之程序 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 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 三日起失效。 目前我找到的相關內容只有講到 法規停止適用之程序,準用廢止之規定ꀊ法規恢復適用之程序,準用制定之規定 如: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下列關於「法規之停止或恢復適用」的敘述,何者錯誤?ꀊ(A) 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得暫停適用法規之一部或全部ꀊ(B) 因政策或事實之需要,得暫停適用法規之一部或全部ꀊ(C) 法規停止適用之程序,準用該法有關法規廢止之規定ꀊ(D) 法規恢復適用之程序,準用該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ꀊ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97 年 - 9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下篇#4809 答案為(B) 想請問各位大大第19條的應該要怎麼解釋才對 A 法規停止適用之程序,只準用廢止之規定ꀊ法規恢復適用之程序,只準用制定之規定 B 法規停止適用之程序,準用廢止或制定之規定ꀊ法規恢復適用之程序,準用廢止或制定之規定 C 法規廢止之程序只到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與制定之程序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為一樣的程序 所以兩個一樣沒有差別 又或者是以上皆非 我想的都不正確 又如果正確的解釋為B的話 可以依第十九條來說 法律廢止適用之程序,準用該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ꀊ嗎? 手機排版+第一次發文 請多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9.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3379434.A.4E4.html
zack30106opz: 選項B 應該是20條 法規應修正之情形 08/04 18:52
zack30106opz: 20條第一項第一款 08/04 18:53
zack30106opz: 19條第二項的解釋 應該就是上述的A 08/04 18:55
zack30106opz: 停止程序 準用 廢止 ; 恢復適用 準用 制定 08/04 18:57
yoa0930: A是19條第一項,CD是19條第二項。B是亂寫,但可看20條第 08/04 21:53
yoa0930: 一項。 08/04 21:53
adult0478: 感謝兩位的回答 08/04 22:26
adult0478: yoa0930大大 我想問的是那個題目內的C和D選項 08/04 22:27
adult0478: 我看到的題目裡只有 停止適用 對 廢止 和 恢復適用 08/04 22:31
adult0478: 對 制定 的程序 08/04 22:31
adult0478: 所以想問第十九條的第二項要怎麼解釋 08/04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