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rookie: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11/2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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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tcNewOne: 推 09/27 20:38
推 BoatLord: whosyourdaddy 09/27 21:20
howdoyouturnthison
推 james0326123: 感謝感謝 09/27 22:58
推 luluhihi: 工整 09/27 23:49
推 sailla0212: 推~讓我想到上次有個自以為是的傢伙的[請益]……XD 09/28 00:17
推 FaithXD: 原原PO的題目是丙死丁繼承 09/28 08:15
啊我搞錯了,謝謝F大提醒
推 Windk610i: 推 09/28 12:36
補一下民法第87條的問題好了:
不當得利是什麼?你受有利益,我受有損害,兩者有因果關係且無法律上原因嘛
而在你的問題中,受有的利益就是「A屋的所有權」,這是不當得利的要件
而既然甲主張第183條了,代表甲認為這裡成立不當得利
也就代表「A屋的所有權」已經不屬於甲所有,不然你開不當得利幹嘛?開767就好啦?
這裡有兩個層次:
1. A屋的所有權歸誰所有? <------第87條是用在這裡
2. 確定所有權的歸屬後,會不會成立不當得利? <------ 我們在討論這裡
結論:本題不適用第87條第1項但書
推 Googletime: 所有權歸屬的部分補個759-1 2項是否更完整呢? 09/2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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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aski (180.176.48.61), 09/30/2018 0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