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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中關於單位責任限制 海商法§70III但書規定 " 但載貨證券未經載明者,以併裝單位為件數。其使用之貨櫃係由託運人提供者,貨櫃本身 得作為一件計算。 " 但到底如何適用實在看不懂 以99司法官考題為例 四、甲船載運某漁業公司自備之冷凍貨櫃,内均裝滿生鮮魚獲,從馬公港駛往基隆港, 貨證券記載貨櫃80個,但未記載櫃內貨物件數。該船在航行途中,冷凍貨櫃的電線插頭跳 電,因船長海員的過失,未及時修復,致貨櫃溫度升高,魚獲全部腐敗。假設經過換算之 後,特別提款權與新臺幣的兌換率為1比50。請問: (二)依照海商法規定,甲船運送人對魚獲的損失,得主張之單位責任限制的數額是新臺幣 多少?(9分) 這題四個參考資料四種答案... 1.高點網路版解答 每個貨櫃都有裝"貨物" 貨櫃就是併裝單位 所以有貨物80件 貨櫃為託運所有 全部的"貨櫃"當作一件 總共80件 https://i.imgur.com/7gascz5.png
2.公職王網路解答 寫得不太清楚 可能有兩種解釋 一種同上 每個貨櫃中的"貨物"都當一件 共80件 全部"貨櫃"再算一件 共81件 另一種解釋可能 每個"貨櫃"本身都算一件 共80件 全部"貨物"算一件 共81件 https://i.imgur.com/rUqq0oX.png
3.保成袁翟海商法課本 每個貨櫃內的"貨物"都算一件 共80件 每個"貨櫃" 個算一件 共有80件 合計160件 https://i.imgur.com/mufEhMm.png
4.高點辛律師海商法爭點解讀 每個貨櫃內的"貨物"都算一件 共80件 但貨櫃根本沒壞不用算 合計就是80件 https://i.imgur.com/sc3pAtb.jpg
個人比較傾向第四種答案 畢竟這題和貨櫃落海的題目不太一樣 只有貨物受損時 應該不用考慮貨櫃的部分.. 但若題目就是改成貨櫃落海 究竟該如何計算呢?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92.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41784913.A.D42.html
kutkin: 載貨證券沒記載櫃內貨物件數 所以是以貨櫃算80件 11/10 01:56
kutkin: 又因為貨櫃本身得作為一件 所以貨櫃也是80件 11/10 01:57
kutkin: 但是貨櫃沒有壞(掉到海裡就算一件了) 所以是80件 11/10 02:01
kutkin: 貨櫃落海 就是160件 11/10 02:02
kutkin: 這根本中文問題 11/10 02:05
haohaobobo: 當初翻譯翻得不好吧 11/10 22:31
cube1106: 要看原文才會知道,單純條文翻譯時不夠準確 11/11 09:09
becool996: 我覺得160才是合理解答,很多老師都解81。櫃內沒記載 11/11 10:11
becool996: 件數,每櫃應至少以1件計。 11/11 10:11
CCWck: 原文應該是海牙威士筆規則第5條第4項c款 11/1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