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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對於此考古題我有些疑問,但網路上找了許久的相關例題,仍是不太理解 甲小開與乙女星於民國99年1月1日結婚,乙之父親丙贈與乙結婚禮金新台幣五百萬元,並表明將來其百年後無須計入總遺產計算。乙以其演戲報酬為甲清償賭債三百萬元,乙婚後演戲報酬所得為一千萬元,甲、乙二人於民國99年6月30日協議離婚。則甲、乙夫妻財產應如何分配? 講義的解答寫著: 乙婚後所得1000萬,其中300萬雖為甲償債,惟乙對甲依第1023條有償還請求權,故乙婚後財產為1000萬,而甲婚後財產為0。甲原得請求500萬,然因乙對甲有300萬債權,故甲僅得請求200萬。 我不明白為何不能這樣解: 甲婚後負債300萬,乙婚後所得1000萬,甲得請求650萬。 或是 甲:0(現有) - 300(由配偶償還之債) = -300 乙:700(現有) + 300(為配偶清償之債) = 1000 甲得請求650萬。 「替他方償還負債」這部分是我的主要疑問,為何這題的詳解是用債權解釋,但網路上的解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3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45.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43910047.A.EA9.html
gordon0799: 甲最少只有0 不會因負債變成-30012/04 16:15
fusapphire: 計算差額 最少就是0 沒有負數12/04 16:17
bmtiaitwm: 個人造業個人擔12/04 16:17
wea567: 沒有-300吧。而且那三百萬乙還是可以請求甲償還。故乙財12/04 16:21
wea567: 產還是1000萬。然後乙的財產一千萬減掉甲財產0元,再除以12/04 16:21
wea567: 二等於五百萬元。乙要給甲五百萬元12/04 16:21
原來如此。所以甲是0、乙是1000萬。乙要給甲500萬。是否要行使300萬的債權請甲償還就是乙的自由。謝謝各位 ※ 編輯: fishthehuman (1.172.245.187), 12/04/2018 16:30:23
luluhihi: 如果負債也算 那會促使敗家者更加敗家 12/04 17:14
Nonchikandes: 是的,剩餘財產並不加計0以下的負債,從1030-1I文義 12/05 03:23
Nonchikandes: 即可得知 12/05 03:23
Nonchikandes: 「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 12/05 03:24
Nonchikandes: 這題分點分項作成1.贈與無償不計入,2.乙代甲清償取 12/05 03:29
Nonchikandes: 得請求權(1)原因關係(2)1023請求權,總剩餘仍1000萬 12/05 03:31
Nonchikandes: 3.甲無其他剩餘財產故甲部分為0,最後作小結計算收尾 12/05 03:32
Nonchikandes: 我覺得應該是可行的解法,不知道fish大覺得如何 12/05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