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ky2327189 (安心豪)》之銘言: : 刑法博大精深,眾說紛紜。 : 希望前輩們能再予指導,解救小弟觀念不清之疾苦。 : 在此也要再次感謝受到前篇課業幫助的前輩們 : ------------------------------------------------------------------- : 不能未遂中,不能發生犯罪結果,還需要審查無危險。 : 理論有:客觀危險、具體危險、重大無知。 : 感到困惑之問題如下: 你的客觀危險和我學的完全不一樣哩... 客觀危險 應該是指說 著手之行為 是否一定不發生結果 例如開裝有子彈的槍 殺人 因為槍法太爛沒打中 因為開槍有可能有可能殺死人 所以此時的未遂 是"不一定發生結果"造成的 所以是普通未遂 但在沒子彈的案例 因為扣板機一定不會殺死人 所以是不能未遂 : Q1:甲拿著真槍要殺乙,但忘記沒子彈,開槍卻沒殺死人。 : 客觀危險理論: : 1.客觀上沒發生結果,無危險,甲成立殺人未遂,可以主張不能未遂。 你這邊把所有結果未遂都當作不能未遂 : 2.客觀上無發生結果,但一般人看到真槍時判斷仍有危險,故具危險性, 客觀危險理論 怎麼會用"一般人"做主觀判斷? : 甲成立殺人未遂,不能主張不能未遂。 : 請問哪個是對的呢? : Q2:承Q2,具體危險跟重大無知的推論結果,是否基本上相同呢? : 1.重大無知理論:以行為人犯罪計畫為背景,並從客觀第三人角度判斷有無危險, : 如果是自然事實的誤判,例如用糖殺人,即屬重大無知,無危險。 : 如果只是偶然因素,例如手槍忘記裝子彈,非重大無知,仍有危險。 如果行為人認為 即使槍沒裝子彈 但透過扣板機產生的空氣壓力 一樣可以殺死人 這樣在重大無知理論就不能未遂 但在旁人眼中 你已經拿一個看起來有殺傷力的槍扣板機了 此時依照具體危險理論就是普通未遂 : 故Q1案例有危險!甲成立殺人未遂,不能主張不能未遂。 : 2.具體危險理論:以行為當時一般人所認識之事實以及行為人所特別認識之事實 : 作為判斷基礎,再以一般經驗法則判斷有無危險。 : 一般人看到覺得有危險,依據行為人特別認識也有危險,故Q1有危險! : 甲成立殺人未遂,不能主張不能未遂。 : Q3:甲對芝麻籽產生過敏,誤食可能導致死亡,乙知道甲身體特殊情況,故做了 : 芝麻籽蛋糕,想要致甲於死,甲只吃一小口後身體不適,送醫急救,但沒有死亡。 : 1.客觀危險理論: : 一般人看到芝麻籽蛋糕不覺得危險,乙成立殺人未遂,可以主張不能未遂。 客觀上 "吃芝麻蛋糕有可能致死"且為甲明知 客觀危險理論是成立普通未遂 : 2.重大無知理論:以行為人犯罪計畫為背景,並從客觀第三人角度判斷有無危險, : 一般人看到甲的犯罪計畫,知道芝麻籽蛋糕可能致乙死亡,非重大無知,仍有危險。 : 乙論以殺人未遂,不得主張不能未遂。 : 3.具體危險理論:以行為當時一般人所認識之事實以及行為人所特別認識之事實 : 作為判斷基礎,再以一般經驗法則判斷有無危險。 : 一般人看到芝麻籽蛋糕不覺得危險,無危險。 : 但是再以行為人所特別認識知道芝麻籽蛋糕可能致乙死亡,有危險! : 綜上,有危險,乙論以殺人未遂,不得主張不能未遂。 : ------------------------------------------------------------------- : 致上十二萬分敬意。 : 感謝再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97.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44593256.A.E1E.html
sky2327189: 謝謝C哥 12/12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