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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親等內不能結婚可以理解 但是為啥輩分不同不能結婚阿 稱謂錯亂什麼的也還好吧 我覺得這個規定怪怪的 有沒有更能說服人的理由 說有違倫理的 我這邊有一個例子 是現在合法的情況 假設我跟妻子離婚 我的兒子跟b女結婚 剛好b女有一個妹妹c 我覺得很美 我就跟c女結婚 這樣也是違反倫理 但法律可是允許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94.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45100269.A.455.html
B99303079: 結婚後 你要怎麼稱呼你的不同輩分的人?12/18 10:33
我覺得想怎麼叫就怎麼叫阿 兩個人相愛卻因為法律而無法結婚 才是比較可惜的 憑甚麼同輩分就可以 不同輩分就不可以 ※ 編輯: bmtiaitwm (27.246.94.48), 12/18/2018 10:39:37
NTUST: 這個標題如果出現在八卦或西洽就有趣了12/18 10:37
lawrence7373: 製造案件去釋憲12/18 10:42
green0: 推測是因為注重倫理的關係...原本叫甲爺爺,結婚後變叫甲12/18 10:45
green0: 叔叔...可能倫理過不去。12/18 10:45
jaj12377: 倫常考量,輩分代表尊卑,要維持尊卑的分野12/18 10:53
theservant: 你要說說哪裡乖乖的,要不然別人只能揣測你的想法回12/18 10:58
theservant: 答你,效率會很差。12/18 10:58
theservant: 就像上法院時,你不說要告什麼,只說可能犯罪了要告12/18 10:58
theservant: 對方,根本沒有防禦可能性。12/18 10:58
jaj12377: 唐律疏議:「...若外姻有服屬而尊卑共爲婚姻...以姦論」12/18 11:04
jaj12377: 簡單說就是古代尊卑倫常的遺物,是不是有維繫的必要可以12/18 11:15
jaj12377: 討論,質疑的聲浪不是沒有12/18 11:19
tamama000: 以前有個醫生娶了禁婚親後來外遇 老婆無法救濟12/18 11:22
ceres1209: 我個人是覺得在同婚過之後,禁婚親真的有檢討的必要12/18 11:44
ceres1209: 傳統的婚姻定義能夠改變的話,傳統的倫常沒道理不能改 12/18 11:46
ceres1209: 畢竟相愛的人有權利在一起不是嗎 12/18 11:46
ceres1209: 另外,都認為父母能改成雙親了,稱呼各論各的,或改一12/18 11:48
ceres1209: 改就行了12/18 11:48
kutkin: 可以幹不能婚12/18 11:53
kutkin: 是優生學考量呀12/18 11:55
cherrywo: 姻親應該不是優生學,因為沒有血緣關係,比方愛上老婆姊12/18 11:58
cherrywo: 姊的女兒,不能結婚的確很奇怪12/18 11:59
bt9527: 你老婆死後,你又跑去娶你老婆的姑姑,其實沒甚麼,會有點12/18 12:05
bt9527: 輿論壓力跟兩家族的崩潰聲,有點麻煩,所以乾脆立法阻絕12/18 12:05
nolag: 同婚都可以了卻用倫理禁這些12/18 12:18
qaz13579: 同婚都可以了 的確禁止這些沒什麼道理12/18 12:49
dd525252tw: 我個人主張可以但結婚不能繁衍啦考量到優生學以及會12/18 13:18
dd525252tw: 生出畸形兒的機率很高,沒理由為了你們的相愛要小孩去12/18 13:18
dd525252tw: 承受那個病痛吧12/18 13:18
dd525252tw: 抱歉 看錯以為是問五親等 輩分不同的話就巍巍然的中12/18 13:22
dd525252tw: 國傳統美德儒家思想吧 有機會之後會改啦,但就看這12/18 13:22
dd525252tw: 個族群有沒有像同性婚姻一樣吧12/18 13:22
lxa699: 你是不是有個大膽的想法?12/18 13:23
swt24090: 愛上老婆姐姐的女兒,只要跟你老婆離婚就能娶了啊,姻親12/18 13:30
swt24090: 關係消失,但是老婆要是沒離婚就掛了,姻親關係永久存續12/18 13:30
swt24090: 沒救了12/18 13:30
cryfiend: 楊過是你? 12/18 13:33
※ 編輯: bmtiaitwm (27.246.94.48), 12/18/2018 14:20:30
weiglory: 怕傳承的後代跟姻親的後代結合有基因缺陷的問題吧 12/18 14:20
weiglory: 個人看法主要應該是要考慮到自己的後代 12/18 14:20
ceres1209: 優生學的話,就不要生就好了,反正大法官也說繁衍後代 12/18 14:35
ceres1209: 不是結婚的目的了 12/18 14:35
ceres1209: 解釋理由書第16段:繁衍後代顯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 12/18 14:36
ceres1209: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解釋 12/18 14:37
a127: 看看同婚公投就知道除了大法官沒人敢碰倫理空間討論 12/18 14:51
goshfju: 該修法了 法律跟不上時代 12/18 15:32
goshfju: 不過台灣保守派的聲音超大 要改很難歐 12/18 15:32
goshfju: 台灣感覺就是你可以犯法 但不會給你名正言順~~ 12/18 15:34
running9977: 輩分會換掉啊 12/18 16:22
ssying: 你可以製造一個實際的案例去打釋憲看看 12/18 17:18
bt9527: 因為輩分會亂掉,你老婆去世後,你又娶老婆的姪女,你這個 12/18 17:24
bt9527: 新的老婆,本來你兒子是叫她表妹的,但現在要改叫小媽或是 12/18 17:24
bt9527: 阿姨,你有想過你兒子的心情嗎? 12/18 17:24
bt9527: 你的例子並無違背倫理,在古代皇帝也常常這樣,反正天下美 12/18 17:28
bt9527: 女本來就都是皇帝的,很正常,只是會被說色而已,並無驚世 12/18 17:28
bt9527: 駭俗之處 12/18 17:28
hxhjerry: 有這個需求的沒有同婚多呀XD 12/18 21:22
elapseregret: 原po舉的例子不就是布袋戲世家? 12/18 23:03
hank71911: 嗯……SOD應該可以 台灣要考慮倫理所以母湯 12/19 00:27
Sabernero: 親屬編相較民法其他部分,本來就一堆中國傳統觀念在裡 12/19 07:19
Sabernero: 面,現在憲法訴訟法過了,要做這方面改變應該比較容易 12/19 07:19
Sabernero: (?),原po加油 12/19 07:19
Sabernero: 不過德國也有相較傳統的條文我國沒有,例如有條宗教義 12/19 07:24
Sabernero: 務明顯就是基督教傳統 12/19 07:24
fishthehuman: 我贊同你的想法 雖然我也是覺得這樣是不太好聽 但人 12/19 12:18
fishthehuman: 家真的相愛又沒血緣 應該許可才對 12/19 12:18
lusifa2007: 記得老師說過父子成連襟不違反親屬法但有違反風序良俗 12/19 22:05
lusifa2007: 的可能 12/19 22:05
goodbearz: 輩份=親等,爺爺娶了孫女,試問他的兒女輩份教訓孫女 12/22 12:01
goodbearz: 有沒有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刑罰事由? 12/22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