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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 假設甲乙婚後一起購買傢俱負債60萬元 依照1003-1二項負連帶責任 那麼在剩餘財產分配時為何不是在婚後財產債務各扣30萬而是各扣60萬? 這樣不是多算了60萬嗎? 感謝大家不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27.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45644517.A.9A0.html
keylost: 我也不知道是這樣計算耶,筆記。連帶債務人觀念,一方不12/24 19:13
keylost: 還錢,債權人可向另一方追討全額,不一定是各還50%,供12/24 19:13
keylost: 參考討論12/24 19:13
a5401920: 這個答案哪裡來的? 12/24 21:55 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的
gamova520: 不是應該先探討他們是用什麼財產制 再來討論如何計算12/25 12:43
gamova520: 債權債務嗎12/25 12:43
不好意思忘了說 是法定財產
goodbearz: 那我要不要主張不當得利去市場洗門風?12/25 13:36
※ 編輯: ae585jim (101.136.209.170), 12/26/2018 13: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