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haha021225: YA01/15 02:23
推 yang36835: 雖然我國憲法明文內閣向國會負責,但從實務來看,我國01/15 02:27
→ yang36835: 內閣會為敗選結果負責,且因總統得全權任命總理而不用01/15 02:27
→ yang36835: 國會同意,故在總統下臺時,總理也會隨之下臺,而形成 01/15 02:27
→ yang36835: 內閣係向總統負責而非向國會負責,從此點來看,似非屬 01/15 02:27
→ yang36835: 雙首長制內閣向國會負責的特點,想問老師為何仍認為台 01/15 02:27
→ yang36835: 灣係雙首長制而非實質總統制?01/15 02:27
早安,我碩一修吳庚及陳淳文老師的憲法課時也有提出跟您一樣的問題,您說的都是對的
!不過陳淳文老師提醒,「人」的問題及「制度」的問題不能混為一談,一個為憲政的「
實然面」一個為「應然面」,所以這篇主要是針對「制度」來談。在「倒閣」、「副署」
、「質詢」等制度還存在時,我國「應該」還是一個半總統制。至於「實際運作」,當然
更趨向於「總統制」沒錯(不過當強勢閣揆或政治明星閣揆出現時會不會偏內閣制就是個
很有趣的問題,可惜賴清德院長當的不夠久)。
推 tokugawa9339: 台灣其實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的問題,內閣制更不可01/15 05:44
→ tokugawa9339: 行。另外,委員兼閣員,貪污問題?! 01/15 05:44
這就是假設問題了,委員不兼閣員貪污好像也沒比較少XDDD
推 luismars: 左右共治(cohabitation)是個棘手的意外局面,並非法國 01/15 05:57
→ luismars: 憲法的精神;不若英國等強調權力制衡體系以約束權力,法 01/15 05:58
→ luismars: 國總統始終高居萬人之上,始終是中央集權。 01/15 06:00
沒錯,當初戴高樂修憲增加自己權力時也沒想到會這樣,法國憲政運作的常態本來就是「
總統」主政,後來法國把總統及國會議員任期改成一樣,左右共治就沒出現過了,所以權
力集中在總統身上。
※ 編輯: ptptptt (36.228.108.136), 01/15/2019 07:12:46
推 wieter: 很多人忽略了一點,總統任命的是行政院長,不是總理,行政 01/15 21:17
→ wieter: 院長在憲法上只是五院之一長而已,跟國外的總理還是有實 01/15 21:17
→ wieter: 質上的差別。台灣現在就是一個實質總統制,總統卻不用擔責 01/15 21:17
→ wieter: 的怪制度。 01/15 21:17
推 materiality2: 推推 01/16 09:34
推 luismars: 說到戴高樂,搞笑的是被抗議辭職後他的黨接著又勝選了。 01/16 17:08
→ luismars: 柯P說華人偏好總統制,"拿來"西方民主時或可攀比法國 01/16 17:12
推 chianganchi: 所謂總統不用擔責意何所指?美國總統是不到國會備詢的 01/16 22:33
→ chianganchi: 台灣的總統權力比美國小,還有行政院長做緩衝,兩大 01/16 22:34
→ chianganchi: 權力中心還可以相互制衡,避免像美國一樣總統獨大(裁 01/16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