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flytime: 要符合甫生產後殺死嬰兒才成立,要考這條會強調特別時 01/27 10:30
→ aflytime: 間 01/27 10:30
→ aflytime: 根據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240號判例:「上訴人扼 01/27 10:30
→ aflytime: 死其所生女孩,已在出生後之第五日,自與刑法所定母於甫 01/27 10:30
→ aflytime: 生產後,殺其子女之情形不合。」可以知道最高法院認為出 01/27 10:30
→ aflytime: 生後五日不算是剛出生。 01/27 10:30
推 oxygen366: 5日 01/27 11:12
→ babyxxx1205: 所以題目沒有強調產後就不能算了這樣嗎?因為我看題 01/27 11:18
→ babyxxx1205: 目沒有說五日呀 01/27 11:18
推 shomin5566: 構成要件要弄懂 01/27 11:42
→ shomin5566: 題目沒說到的不要隨便腦補 01/27 11:43
推 panex0845: 跟5日沒有關係 那個5日是判決書上行為人甫後之行為日 01/27 11:50
→ panex0845: 題目告知"一夜"生產,"翌日"被發現 顯行為時母親尚未行 01/27 11:52
推 hellolaw: 其實也有討論274的空間吧,題目沒有講清楚,但我看到題 01/27 11:53
→ hellolaw: 目的第一個反應是覺得是在生下的那夜就丟了,我看李允呈 01/27 11:53
→ hellolaw: 老師的解題也是說甲要論274第2項~ 01/27 11:53
→ panex0845: 撫育之事實 在罪責部分母親可以適用274II 01/27 11:54
推 luismars: (看PUMA解答的)動手殺人的是乙(爸)=殺人罪正犯。 01/27 11:56
→ luismars: 甲(母)=殺人既遂共同正犯,但依274減輕之 01/27 11:59
推 d84898631: 這部分算考點阿 要考以遺棄方式對嬰兒造成生命危險是否 01/27 12:04
→ d84898631: 符合生母殺嬰的特別型態 擬答漏寫了 01/27 12:04
→ dreamsletter: 還在罪責減輕啊...... 我還以爲是減輕構成要件呢 01/27 12:14
推 story0216: 下手的才是正犯,甲沒下手只可考慮共犯。L大寫的是對的 01/27 12:15
噓 helenpei: 你全世界要集體怎樣隨便你們而已 01/27 12:22
→ helenpei: 所以殺子賣子弒父弒母好像對你們家常便飯而已 01/27 12:22
→ helenpei: 真的一堆假新聞假考題,甲乙丙丁路人又怎樣呢? 01/27 12:23
→ helenpei: 所以到底有所見不得人呢?隨便你們集體自編自導自演而已 01/27 12:24
→ helenpei: 我管不著你全世界,你全世界也管不著我怎樣 01/27 12:25
→ helenpei: 真得集體壓人扭曲得對人,所以到底病多重要吃多嚴重的藥 01/27 12:25
→ helenpei: 隨便你全世界而已,誰理不理都隨便你們而已 01/27 12:26
→ helenpei: 都可以集體睜眼說瞎話的垃圾世界了,有甚麼好嚇死的嗎 01/27 12:26
→ helenpei: 所以要除甚麼魔?要針對誰呢?還是又要集體怎樣暴力操弄 01/27 12:27
→ helenpei: 在集體睜眼說瞎話當常態呢,隨便你全世界不是嗎 01/27 12:27
推 roy0651: 樓上還好嗎XDD 01/27 12:33
推 vendor: h蓄意鬧版 01/27 12:51
→ babyxxx1205: 樓樓上...??? 01/27 14:53
推 iuzdy0213: 到底,在那邊跳針說集體怎樣隨便怎樣XDDD 01/27 15:12
推 ChiehKuo: 他在幹嘛...... 01/27 15:22
推 fragment1000: ????? 01/27 16:06
推 NUST: 這嗑太多了吧 01/27 16:43
推 aahhaa: 這是嗑了甚麼....給我來一份~ 01/27 16:44
推 papapapapapa: 怎麼有人突然崩了@@@@ 01/27 16:50
推 Bluesemen: XD莫名的崩潰了? 01/27 17:11
推 will8535: @@ 01/27 18:01
推 ChiehKuo: 來一份xd 01/27 19:13
推 shomin5566: 可以搜他id就知道了 01/27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