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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hom違反國考板板規 二、發文規則 (三)課業(請益)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 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需附出處 和想法。課業文除無人回應外,不論 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違者禁言25日。 自刪文章,如有必要得回復原狀。 發文至自刪合理期間為40日以上,逾期 則不罰 25+5=30日 檢附原文 作者 sachom (沙俞)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益] 請問寫刑法的順序? 時間 Sat Feb 16 14:55:27 2019 ─────────────────────────────────────── 假設問甲乙丙三人該如何論處 小弟以前就乖乖地依照題目 一、甲可能涉及... 二、乙可能.. 三、丙... 我就是無論什麼題目 我都按照甲乙丙丁戊己這樣順序排答案 但是今天聽補習班同學說 不是這樣寫 要從行為近的行為人開始討論 請問是什麼意思啊? 例如他有可能寫 一、丙 二、乙 沒照甲乙丙丁戊己的順序 請問大家是怎麼寫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89.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0300129.A.11E.html
running9977: 看題目啊= =誰知道你的內容02/16 15:07
※ 編輯: sachom (1.164.89.198), 02/16/2019 15:13:26
final9711: 多看解題書02/16 15:12
NUST: 老師都有講吧?上課認真聽好嗎02/16 15:16
sherlockscu: 因為可能要討論共犯 如果不先抓距離結果最近的行為人02/16 15:26
sherlockscu: 開始討論 篇幅會爆炸02/16 15:26
scott186: 正共犯當然先寫正犯02/16 15:38
loveactually: 甲教唆乙殺人,如果乙不成立,無法先討論甲吧02/16 15:53
isiyou: 這個不是刑法101的問題嗎-.-02/16 17:35
cdca3345: 從下手的行為人先討論 無論他是甲乙丙02/16 20:01
sachom: 還是聽不太懂耶,是他有補習,我沒有補習啦,哈@@02/17 13:49
sachom: 有大大可以指點我一下迷津嗎02/17 13:49
dd525252tw: 通常會寫最接近行為的人開始寫 這樣其他人在討論時如 02/17 14:01
dd525252tw: 果有以其為前提為討論時可以直接寫如上所述這樣看比 02/17 14:01
dd525252tw: 較有層次避免重複討論 02/17 14:01
jason88633: ....台灣教育就是教出一堆太乖的學生了 02/17 14:03
dd525252tw: 也就是說你在討論何人是否成立時應以其為主軸討論其他 02/17 14:03
dd525252tw: 人只是輔助你說明他有成立自然不須寫太多避免模糊重點 02/17 14:03
dd525252tw: ,老師看了會很厭煩 02/17 14:03
dd525252tw: 不管寫哪科都是這樣 要有層次的寫一層一層討論 避免 02/17 14:04
dd525252tw: 重複!! 02/17 14:04
jason88633: 例如甲教唆乙殺人,你一定要先討論乙的殺人成立與否才 02/17 14:04
jason88633: 會有甲的教唆成立與否,如果你先討論甲,那你結論怎 02/17 14:04
jason88633: 麼下?改題老師也會被你帶的暈頭轉向 02/17 14:04
dd525252tw: 樓上所言甚是,在討論甲時卻重點在討論乙老師會覺得你 02/17 14:07
dd525252tw: 到底想討論誰,反而你在討論乙時你會寫如上所述,老師 02/17 14:07
dd525252tw: 會認為為何不反過來寫呢? 02/17 14:07
※ Deleted by: sachom (1.164.94.14) 02/17/2019 14:56:23 -- 國家考試板(Examination)板主alees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7.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0535132.A.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