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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讀法律書籍,讀到公司法論--梁宇賢著 因為每年參加高考法制 每年都會讀書,讀法律 引述自P.31-------- “凡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為營利之社團法人。所謂以營利為目的 者,乃其出資對外經營某項事業之目的,在於獲取利潤,並以之分配於其 股東而言。至於合作社、福利社,並非以營利為目的,而是以營利為手段, 本於互助之基礎,以共同經營方法,其目的在為社員謀福利,故非屬公司。” 好奇怪呀! 以前上課講的都不是這樣, 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就是公司呀! 合作社、福利社也是呀! 既然營利為目的,就是為了社員或是股東呀! 怎麼會非屬公司??? 這段文字在講什麼??? 完蛋了,考高考法制怎麼考呢? 我每年都考,從2008年考到現在了........ 今年都已經...........40歲 我還沒考上呀! 書本都改變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4.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1353392.A.69C.html
shomin5566: 你太拘泥與單一教材的內容了 去找別的書翻翻看 02/28 19:47
shomin5566: 回完才發現原來是中姊姊 02/28 19:48
kilof: 是中姐姐 02/28 19:49
chris920309: 中姊姊!!!!!!!在這兒也會遇見您?!?!又是您!!!!字看 02/28 20:08
chris920309: 到您都會跑來跑去的呢?!?!?! 正常釋放?! 02/28 20:08
genderbb: 哪堂課哪個老師教你這種觀念的? 02/28 20:34
Ruddy1653: 銀行也是營利社團法人啊 民法45條只有說依特別法設置 02/28 21:02
Ruddy1653: 不限於公司 02/28 21:02
Ruddy1653: 也許可以先搞清楚目的和手段的區別:為了達成目的,可 02/28 21:08
Ruddy1653: 以採取多種手段。所以為了服務社員,未必只有營利一途 02/28 21:08
Ruddy1653: 。應該是這樣啦 02/28 21:08
muki0177: 朝聖 03/01 00:06
ekpyrosis: 膜拜中姊姊 03/01 07:46
dosandonts: Yes, Sir/Ma'am. 祝 連假愉快 03/01 07:55
tn709033: 看這篇才知道什麼中姊姊的+1好嗎...... 03/01 08:21
gogin: 你無法理解這段文字.................... 03/01 10:33
punk1234: 農產合作社,本身不是追求公司的營利,而是為了農友避 03/01 12:34
punk1234: 免盤商的剝削,所以目的不是為了公司賺錢,而是幫農友 03/01 12:34
punk1234: 賺錢,另企業可分為,公司,獨資,合夥,公司又可分為 03/01 12:34
punk1234: 無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 03/01 12:34
dosandonts: 謝謝各位樓上的詳細剖析,哇嘎啦耐。 03/02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