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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如下: 甲與乙有恩怨,甲對乙宅放火,火勢延燒丙、丁宅,甲所成立放火罪,下列何者正確? 單純一罪? 想像競合? 答案是單純一罪 而想問的是,這邊不能算是想像競合嗎? 因為想像競合一案例是甲開一槍同時射死乙、丙, 觸犯兩個殺人罪。 與本題放火同時燒了三間屋子情況算是雷同吧? 甲一行為(放火) 侵害數法益(乙丙丁宅) 構成數罪名(放火罪) 自己思考可能是在構成數罪名這有問題,畢竟只有 一個放火罪。 但與上面案例同時殺了兩人卻構成兩個殺人罪,情 況不同嗎? 以上問題還希望能幫忙解惑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15.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3077040.A.444.html
kevin0727a: 小弟淺見覺得放火罪保護的法益是公共安全法益,不可分 03/20 18:21
kevin0727a: ;而殺人罪保護的生命法益具有專屬性,每個人都是一個 03/20 18:21
kevin0727a: 生命法益 03/20 18:21
kevin0727a: 至於燒毀住宅的放火罪與毀損建築物罪,實務上認為:放 03/20 18:24
kevin0727a: 火罪原含有毀損性質在內,放火燒燬他人住宅損及牆垣, 03/20 18:24
kevin0727a: 自無兼論毀損 03/20 18:24
kevin0727a: 罪之餘地。(29年上字第2388號) 03/20 18:24
kevin0727a: 另外,21年上字第391號也認為以一個放火行為燒燬多家 03/20 18:26
kevin0727a: 房屋,仍祇成立一罪,不得以所焚家數,定其罪數。 03/20 18:26
kilof: 推樓上 03/20 18:44
tge5052000: 放火罪為社會法益,另一常見類似例子是一狀誣告數人也 03/20 19:03
tge5052000: 是侵犯一國家法益 03/20 19:03
FantasyScott: 了解!感恩高手回答解惑! 03/20 19:54
gn7722: 當然是單純一罪啊...... 03/21 07:09
reclaim830: 推 03/21 12:59
m54k600ive80: 殺人是侵害高度專屬性法益,屬侵害數法益 03/22 16:46
m54k600ive80: 放火就侵害1個社會法益 03/22 16:47
ETUDDAYN: 放火罪是保護社會法益,拿殺人罪當比較並不適當,因為 04/04 12:11
ETUDDAYN: 殺人罪是保護個人法益,這裏拿誣告罪來比較就相同了,因 04/04 12:11
ETUDDAYN: 為誣告罪是保護國家法益,故甲同時誣告乙丙丁也是單純一 04/04 12:11
ETUDDAYN: 罪 04/0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