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ugene0813: 事後即馬後砲,事前把他當成事時,也就是行為當時。 03/26 14:37
推 Hmiriam: 「事前」指的是在事發當下一般人的角度觀之,「事後」則 03/26 15:02
→ Hmiriam: 是經過法院綜合一切條件審酌。以嫌犯持玩具槍搶劫為例, 03/26 15:02
→ Hmiriam: 如果以事前判斷,客觀一般人的角度皆會誤以為是真槍而有 03/26 15:02
→ Hmiriam: 危險;若以事後角度觀察,亦即經過調查審理後,則該行為 03/26 15:02
→ Hmiriam: 至始即無危險性。 03/26 15:02
→ Hmiriam: (我是這樣理解的希望沒有錯QQQ) 03/26 15:02
推 kongfusuperm: 事前審查是一般人處於行為當下判斷再加上行為人的特 03/26 15:28
→ kongfusuperm: 殊認知,事後審查是法院依照當事人所提出證據判斷。 03/26 15:28
→ kongfusuperm: 事後證據的提出跟證明力的判斷可能會與事前審查的判 03/26 15:28
→ kongfusuperm: 斷基準有不同,就是法確證效果。我覺得4這樣拉 03/26 15:28
→ verwaltung: 這裡有關事前事後審查的用詞,個人以為實務與學說所指 03/26 16:58
→ verwaltung: 涉的內容可能相同,只是學說上向來會要求實務在說理上 03/26 16:59
推 silversteven: 有主觀說客觀說和折衷說三說啦 採相當因果關係論者 03/26 17:01
→ silversteven: 多數說似乎是折衷說 但實務採客觀說 03/26 17:01
→ verwaltung: 必須符合學者們的用語,所以可能會對實務的見解有些許 03/26 17:01
→ verwaltung: 微詞,畢竟實務工作者所做的一定是事後審查,只是這事 03/26 17:02
→ verwaltung: 後審查的內容會是實務工作者以一般人的眼光來檢視行為 03/26 17:04
→ silversteven: 但實務的客觀說和學說的客觀說似乎又有不同 實務是 03/26 17:04
→ silversteven: 說法是行為人行為時一切客觀存在的事實為基準(PG好 03/26 17:04
→ silversteven: 像採此時說 而(德派)學說的客觀說是以一般人的角度 03/26 17:04
→ silversteven: 為基準 03/26 17:04
→ verwaltung: 人在行為前以及行為時所瞭解的情況。淺見以為實務的意 03/26 17:07
→ silversteven: 所以像是107大副被毆打因為特殊體質往前倒的那題 03/26 17:07
→ silversteven: 依據實務的看法 就有相當因果關係(因為是以客觀 03/26 17:07
→ silversteven: 所存在的一切情狀為基準 03/26 17:07
→ verwaltung: 見僅止於此,倒是學說對於「事後審查」作了過多的解讀 03/26 17:08
→ a5401920: l?m=1 03/26 23:03
→ a5401920: 這邊有篇個人在用白話文講這個問題可以參考看看 03/26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