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vidhsu: 釣出老師!!快膜拜!! 03/29 23:11
推 brella: 老師好 03/29 23:30
推 zison: 超清晰,大推。 03/29 23:44
→ zison: 以後發問都要加一句「書上有說但沒看懂」就可以釣到了XD 03/29 23:45
推 a125567365: 書上記得有一題好像是鐵路有關的考試提到 03/30 00:47
→ a125567365: 提到信賴說跟差額說 是跟這個爭議有關嗎? 03/30 00:47
應該是「交換說」與「差額說」的問題。這個問題的主要是討論民法第
226條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在討論的過程中會連結到損害賠償與解除契
約可不可以並存的爭議,最後還是會繞回民法第260條要怎麼解釋的問題。
舉個例子來講,甲用700萬元的價金向乙購買價值800萬的A地,並付了5萬
找代書處理相關事宜。後來因為可歸責於乙的事由導致給付不能,則甲應
如何向乙主張權利?(假設甲已經付清買賣價金)
1. 依【差額說】
甲得依民法第226條向乙請求損害賠償,又本條的損害賠償係指債權人因
契約履行所能取得之利益,亦即買賣價金與買賣標的物之「差額」。故甲
得依民法第226條向乙請求100萬元之損害賠償。至於甲已經付出去的買賣
價金700萬元,甲得於契約解除後,依民法第259條向乙請求返還。至於甲
付出的代書費用,則無法請求返還。
這說的前提是認為「損害賠償」與「解除契約」可以並存,也就是「解除
契約並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所以民法第260條的損害賠償,指
得是「履行利益」的損害賠償(同本文實務見解與學說二)。
2. 依【交換說】
本說認為所謂損害賠償係指債權人基於契約所能「交換」之全部利益,即
契約標的物之「交換價值」。故本題甲得依民法第226條向乙請求800萬元。
或者,甲也可以「選擇」依民法第256條解除契約,並請求乙返還700萬元
之買賣價金。又由於契約已經解除而溯及消滅,則甲可以依民法第260條請
求乙返還其締約成本(信賴利益)5萬元。依本說的見解,甲的主張會有二
種可能:(1)不解除契約,依民法第226條請求損害賠償800萬元;(2)解除
契約,依民法第259條請求700萬元並依民法第260條請求5萬元。此二種選
擇不能並存,只能擇一行使。
這說的前提是認為「損害賠償」與「解除契約」不能並存,也就是解除契約
後,契約溯及消滅,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也跟著歸於消滅,取而代
之的是回復原狀加上信賴利益損害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不解除契約,就
能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但這種時候就不會有回復原狀或信賴利益損
害賠償的問題。因此在本說下,民法第260條的損害賠償是指信賴利益的損害
賠償(即學說一)。
3. 小結
「交換說」跟「差額說」是討論民法第226條的損害賠償內容的不同見解,而
「清算說」跟「溯及消滅說」則是討論解除契約效果的不同見解,二者都可
以連結到民法第260條要如何解釋的問題(履行利益說/信賴利益說),所以
這邊讀起來會覺得超級亂(我也覺得很難寫清楚啊囧)。簡單整理一下:
(1)實務見解:差額說+溯及消滅說+履行利益說
(2)學說一: 交換說+溯及消滅說+信賴利益說
(3)學說二: 差額說+清 算 說+履行利益說
※ 編輯: perstoocute (1.161.123.124), 03/30/2019 02:09:55
推 dreamsletter: 謝謝正好老師QQ 看老師的FB超紓壓的! 03/30 03:33
推 DAKOU: 謝謝老師 03/30 06:27
推 newfrank: 說明得好清楚,感謝老師。 03/30 07:58
推 cindycincia: 是哪位老師?看暱稱很像圓翟老師 03/30 08:50
推 carbonara: 感謝老師剛好做到類似題目呀 03/30 08:55
推 sidney509: 推正好 03/30 10:27
推 febonach: 推推 03/30 11:58
推 stken12345: 推老師 在吵鬧的高鐵上回文XD 03/30 12:04
推 a031405: 推 03/30 12:23
推 liyinzhang: 推啊啊啊! 03/30 12:29
推 fish612: 推正好 03/30 12:52
推 aaaaaz22: 推! 03/30 13:00
推 leeleelee9: 推老師 03/30 13:19
推 che80158kk: 只能推了 03/30 14:38
推 leolee791122: 推老師啊! 03/30 15:11
推 tsc1305: 推推推 03/30 16:11
推 csjqq: 推老師 03/30 16:55
推 GinGBay: 剛好最近需要,有下有推 03/30 20:10
推 hank71911: 法律鯉魚王~謝謝你9527(?) 03/30 20:14
推 louis11811: 推老師 03/30 21:38
推 price69: 推 03/30 21:44
推 shirley10631: 推老師!!! 03/30 23:17
推 gkiy99: 老師推一個 獲益良多 03/31 01:11
→ andyssfresh: 推 03/31 10:06
推 s150090a: 推老師~~ 03/31 12:46
※ 編輯: perstoocute (36.225.159.189), 04/02/2019 14:09:30
推 wugilin: 老師我有買你的解題書,很棒哦 04/17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