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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terrain (冬天的雨)》之銘言: : ※ 引述《Rapunzel5566 (Rapunzel)》之銘言 : : 小妹在看易台大的圖說刑法總則一書時,課本提供一個案例是「甲認為砂糖可以毒死 : 人, : : 因此欲以此方法殺死乙。但甲卻誤把砒霜當成糖,加入乙的飲料中,而後乙毒發身亡 : 。」 : : 個人的想法如下。 : : 客觀上,若無甲加入砒霜於乙的飲料之行為,乙就不會死亡,為不可想像其存在之行 : 為, : : 具條件因果。歸責面,甲加入砒霜之行為係製造法所不容許之風險,而此風險亦順利 : 實現 : : 於乙死亡上,甲可歸責。 : : 主觀上,甲有意毒死乙。惟甲所認知是乙喝下加入糖的飲料而死,非喝下加入砒霜的 : 飲料 : : 而死,此乃客觀因果歷程和主觀因果歷程相異的因果歷程錯誤。按對應理論,需視錯 : 誤是 : : 否為「無關緊要的不一致」。本題中,甲加入糖之行為非法所禁止的規範,而加入砒 : 霜之 : : 行為係法所禁止的規範,因此客觀上加入糖和主觀上加入砒霜於乙飲料之行為非無關 : 緊要 : : 之不一致,故甲未明知其將砒霜加入乙飲料,甲不具故意。構成要件不成立。 : : 甲不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犯。 : : 但若是醫院案(槍殺乙,但乙在送往醫院途中救護車翻覆,乙不幸身亡)這種案例, : 是在 : : 客觀歸責部分排除。 : : 所以有點困惑上述案例(誤把砒霜當糖)是應在客觀歸責部分排除,還是應該在主觀 : 部分 : : 排除故意? : : 還請各位高手賜教~~~ : :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 :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 ==== : : (三)課業文規範: : :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 :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 :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 : 4.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 ========================================================================== : ==== :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這是蔡聖偉引進國內的學說 : 故意既遂歸責 : https://i.imgur.com/BOGZKnv.jpg
: 上面就是他書中舉的例子 : 基本上一樣 : 故意既遂歸責是說 : 在審查故意既遂犯時 : 如果客觀上的事實構成要件該當 : 行為人主觀上認識或想像的的事實也構成要件 : 該當 : 還要審查客觀構成要件該當事實 : 是否能夠評價為受行為人故意所支配 : 如果是 才能說客觀構成要件該當事實 : 是行為人的作品 成立故意既遂犯 : 簡單的方法是尋找主客觀兩者重合的部份 : 看看是否成立故意既遂犯 : 本例中 : 行為人的犯罪計畫是砂糖毒死人 : 客觀上是砒霜毒死人 : 砒霜毒死人已經脫離砂糖毒死人的支配範圍 : 主客觀兩者重合的部份是甲拿了一個白色結晶體給乙吃 : 這樣會吃死人嗎? 應該是不會的 : 所以客觀上乙的死亡結果不能歸責於甲的殺人故意 : 甲不能成立殺人既遂犯 : 分別檢討未遂犯和過失犯 借個標題問 是否可借用法定符合說 此種錯誤在刑法上不具重要性 甲的確想殺乙 甲誤用砒霜殺人 不阻卻甲殺乙意圖 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犯 : : ----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7.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6366901.A.041.html
yoyoyuyugigi: 法定符合說是用在客體錯誤的吧 04/27 22:14
yoyoyuyugigi: 客觀上用砒霜殺人,人死,有因果關係,主觀上以為是 04/27 22:22
yoyoyuyugigi: 糖誤拿砒霜,對於行為沒有認知,阻卻故意,討論過 04/27 22:22
yoyoyuyugigi: 失,學說太過深奧我資質駑鈍無法參透 04/27 22:22
yoyoyuyugigi: 然後想用糖殺人的行為,依照主客觀混合理論,可以認 04/27 22:31
yoyoyuyugigi: 為已著手,討論未遂,又行為不能發生結果,依照重大 04/27 22:31
yoyoyuyugigi: 無知理論,又無危險,不能未遂。 04/27 22:31
yoyoyuyugigi: *不能發生犯罪結果是方法不能 04/27 22:35
MICHIC: 問題是甲真的死了啊? 04/27 23:08
ken5566: 法律很多問題沒標準答案~只是差在改考卷的人喜不喜歡而已 04/28 02:35
yoyoyuyugigi: 甲死了可以用過失致死評價 04/28 07:59
tamama000: 一樓第一句就是正解 04/28 08:27
MICHIC: 那怎會被評價為过失 04/28 10:34
MICHIC: 本意不是就想殺人嗎 04/28 10:35
MICHIC: 更正 是乙真的死了 04/28 10:35
yoyoyuyugigi: 甲的故意是用糖殺人的故意,所以應該是先評價完甲誤 04/28 17:03
yoyoyuyugigi: 砒霜爲糖的行為,接著依照主客觀理論的看法,甲的 04/28 17:03
yoyoyuyugigi: 殺人故意尚未被評價,再接著討論用糖殺人的故意 04/2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