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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政大書中抵銷抗辯要件有需以原告本案請求成立為前提,在喬律師的書中也說原告主張 的部分成立(有理由)才有既判力(100年法律座談會),想請問下面的問題: 甲以乙向其購買房屋一幢,積欠價金一千五百萬未付為由,起訴請求乙給付一千 五百萬,乙則否認積欠價金,並預備抗辯即使甲之請求成立,因甲曾向其借款三 千萬元,清償期已至,迄未返還,其要以其中之七百萬元債權與甲之價金債權相 抵銷。嗣後確定判決認定乙積欠甲之價金為三百五十萬元,甲積欠乙之借款為二 百萬元,且兩筆債權均已屆清償期適於抵銷,故判決乙應給付甲新台幣一百五十 萬元。試問:本件確定判決中有既判力之債權金額為何? 為何1500萬有既判力,許政大的書上是寫原告起訴之聲明事項,經本案實質審理,不論勝敗 均有既判力。 而喬律師是寫350萬存在,1150萬不存在,但只寫訴訟標的1500萬有既判力,那如果依這2本 書的有理由才有既判力,無理由的沒有既判力,或那為何不是350萬有成立有既判力,1150 萬不成立故不存在。 而喬律師那本也有一個例子好像是甲對乙主張70萬借款,法院認為30萬有理由,20萬無理由 ,既判力只及於30萬,不及於40萬這題跟喬關於1500萬有既判力的解法好像又不同? 煩請各位幫忙我卡很久,謝謝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27.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6591039.A.97F.html
akarin95423: 我覺得你應該是搞混了訴訟標的跟抵銷抗辯的既判力。04/30 11:17
akarin95423: 原告的訴訟標的1500萬依照400條一項全部都有既判力,04/30 11:17
akarin95423: 而被告提出的抵銷抗辯法院僅審酌350萬是因為法院認定 04/30 11:17
akarin95423: 原告只對被告有350萬的債權,因此這部分內抵銷抗辯04/30 11:17
akarin95423: 實體審理,也才有既判力
感謝回答我剛剛又仔細回去想,我完全想錯老師要表達的意思,一直以為是拿訴訟標的去解 題,難怪怎麼想怎麼錯 ※ 編輯: LFY11111 (42.74.127.72), 04/30/2019 11:46:41 ※ 編輯: LFY11111 (42.74.127.72), 04/30/2019 11:51:23
m4t5m4t6: 應該是抵銷的兩百萬部分為抵銷抗辯而有既判力吧 04/30 12:46
m4t5m4t6: 乙「主張」抵銷抗辯額為700萬,法院認定700萬中的200萬 04/30 12:48
m4t5m4t6: 有理由,故發生抵銷之效,差別在於,其餘500萬經實體審 04/30 12:48
m4t5m4t6: 理為無理由而不得抵銷之部分是否有既判力。 04/30 12:48
n123456n: m大 那經實體裁判的五百萬有既判力嗎 04/30 13:09
yoyoyuyugigi: https://i.imgur.com/srH0qb7.jpg 04/30 14:31
victory63015: 應該就是搞混訴標既判力跟抵銷數額既判力,可以再 05/03 14:48
victory63015: 去看看定義,應該就可以懂了 05/03 14:48
kkahon: 一、抵銷抗辯實質上也是一個反訴的訴訟標的,是一種一部訴 05/04 20:43
kkahon: 訟的反訴,乙以其中700萬為標的,如果真發生抵銷適狀,既 05/04 20:43
kkahon: 判力就存在這部分,其餘數額應生爭點之拘束效力。 05/04 20:43
kkahon: 二、抵銷抗辯為何限制本訴才有既判力:因為本訴若全部敗訴 05/04 20:43
kkahon: ,則訴訟費用都是原告負擔,被告抵銷數額為0,原告及被告 05/04 20:43
kkahon: 都不用對抵銷債權的勝敗負擔訴訟費用,除非被告提起反訴, 05/04 20:43
kkahon: 否則只能另訴,但照理仍有爭點效力,以避免同一事實,發 05/04 20:43
kkahon: 生判斷歧異,裁判矛盾狀況,縱是抵銷數額為零,或一部抵銷 05/04 20:43
kkahon: ,都會有已經法院實體審理,充分攻防,拘束其他法院或法官 05/04 20:43
kkahon: 的拘束力。 05/04 20:43
kkahon: 三、訴訟價額部分,原本是兩個訴,照理講應該把聲明的本訴 05/04 20:43
kkahon: 及抵銷抗辯(類似反訴)一併合計計算,但是因為這兩訴將產 05/04 20:43
kkahon: 生衝突消長,實際訴之利益是相減,再加上以本訴結果最大 05/04 20:43
kkahon: 數額為限產生既判力,所以價額只以此為計算判準。 05/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