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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與乙妻丙在汽車旅館通姦,乙陪同丁前來抓姦,乙要求甲提出100萬遮羞費後即不提告 ,乙拿到錢後仍向甲提告,試問乙對丙的告訴是否合法? (一)實務上對於告訴權不得捨棄,因為刑事訴訟法未規定告訴權可以捨棄,縱使告訴權 人有捨棄意思,對於法律上捨棄仍不生效力。 (二)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對其配偶寬恕或縱容則不得提出告訴。 可以求大大幫我解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39.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8844099.A.5A9.html
jason88633: 拿到錢即不告訴,應該能解釋為寬恕了!245就是不得捨 05/26 12:22
jason88633: 棄告訴的例外規定~有錯請指正 05/26 12:22
littlehouse: https://tinyurl.com/y57nsdl8 05/26 14:01
loking: 現在要看是不是同性了 05/26 21:36
ablecoxjoe: 拿錢=用嘴巴講不行使告訴權 05/26 22:01
ablecoxjoe: 跟刑245II的宥恕是兩回事 05/26 22:02
ablecoxjoe: 最好把這兩個概念差異講出來 要採哪個還是其次 05/26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