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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好, (我4月開始接觸刑訴,因為時間關係,只有看補習班課本,沒有完整看過教科書,拿來 參考用,所以基礎沒有很扎實,特別解釋這段希望不要再被誤會這篇是想公審誰xd) 先附上題目 https://i.imgur.com/jUkCuyR.jpg
https://i.imgur.com/5qW8un9.jpg
題目說偵查中已羈押4個月+一審羈押9個月=13個月 而一審判1年 這已經超過一審判的刑期 想請問一下為什麼解題書沒有討論到109條(羈押之撤銷—逾刑期)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23.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8924679.A.657.html
CCWck: 這是第一題,第二題就會討論109 05/27 11:08
不好意思 我沒講清楚 我的意思是為何「這題」擬答討論延長羈押合法性時,只討論108 條第三項、沒討論109條 謝謝 ※ 編輯: ChiehKuo (180.218.223.169), 05/27/2019 11:42:54
CCWck: 109要檢察官上訴,這題還沒上訴05/27 11:54
感謝C大回覆 我看法條沒有說要檢察官上訴耶 109:「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 放。但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從文義上看,應該是誰上訴都可,不過如果是檢察官不利益上訴的話可具保責付限制住居 (?) 我一開始看太快、誤解題目,以為那句「一 審為使二審亦能順利接續下來的審判程序」等 於已經有人提上訴,現在才發現題目意思似乎是根本還沒有人上訴,一審就主動先延長羈 押被告 這樣說的話,感覺已經不是單純一審羈押期間已滿9個月的問題, 而是判決都出來了,還沒人上訴,原審就先以「為使二審順利」為由延長羈押被告是否合 法的問題(?)
talesb72232: 因為題目問一審法院 而不是二審05/27 15:41
感謝t大 我一開始誤會~現在又有新的問題出現... ※ 編輯: ChiehKuo (180.218.223.169), 05/27/2019 18:12:28
tge5052000: 你可以提一下啊 但那不太算是重點05/27 21:42
t大是說「還沒人上訴,原審就先以「為使二審順利」為由延長羈押被告是否合 法」不是重點嗎?
CCWck: 你可以討論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還有羈押期間可折抵刑期,或05/27 22:58
CCWck: 許也可以討論是否仍訴訟繫屬於一審等各問題,補習班的答案05/27 22:58
CCWck: 只是參考05/27 22:58
認同只是參考 我還在抓大概要怎麼寫 謝謝C大建議 ※ 編輯: ChiehKuo (180.218.223.169), 05/28/2019 11: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