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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兩題行政法問題: (ㄧ)處分被撤銷後,不當得利的請求權時效? 1、102年度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提案及研討結果提案五:採「乙說:應自甲機關撤銷 該違法溢發補償費之處分送達乙時起算」 2、最高行政法院102年11月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採「丙說:自可合理期待權利人為請 求時起算」 有點搞混該採哪一說為好? (二)行政契約關係中是否得併用處分? 我看過有的採肯定說,認為要「回歸行政處分容許性權限之討論」,但也有採否定說,認 為原則上不可,但法規允許可。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75.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59124535.A.CEA.html
opm: (一)的案子不是同一件吧? 05/29 20:03
a5401920: 第一個問題,第一號應該是說行政機關所為的受益處分被撤 05/29 20:37
a5401920: 銷,第二個應該是說命當事人(人民)給付金錢之處分被撤 05/29 20:37
a5401920: 銷(?這樣吧 05/29 20:37
a5401920: 第二個不太懂你的問題是什麼? 05/29 20:37
HtcNewOne: 你從一開始就搞混了 不要混在一起理解 05/29 20:45
HtcNewOne: (二)就理論跟實務 都要寫 取對人民最有利的 05/29 20:47
HtcNewOne: 選擇的話就是依現行法規 05/29 20:47
hope314: (一)應該是在問請求權的起訴時效吧? 05/29 23:13
hope314: *起算 05/29 23:14
hope314: 依102年最高行決議是說自可合理期待權利人為請 05/29 23:16
hope314: 求時起算,但又沒說什麼時候才算「可合理期待權利人為請 05/29 23:16
hope314: 求時 05/29 23:16
hope314: 所以102年度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對此有提出甲乙丙三說 05/29 23:19
hope314: (印象中老師是說最後還是沒結論XD),老師說甲說的起算 05/29 23:19
hope314: 條件太嚴苛,丙說他個人認為比較合理 05/29 23:19
hope314: 寫題目要採甲乙丙哪一說,看你自己覺得哪個好 05/29 23:20
lalawave: http://bit.ly/2YYCiah 這裡可以馬上問 05/30 20:38
evly: 謝謝大家的解說 05/31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