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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法庭上路,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過去作成的判例、決議是否廢止?考試還能引用 嗎? 2.6/19新修的刑訴要六個月後施行,今年高普司特要引新/舊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62.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62158783.A.CC2.html
sscck5: 我還沒看大法庭部分的東西 但是如果判例不能引用的話會整 07/04 00:22
sscck5: 個亂成一團不是嗎 07/04 00:22
shomin5566: 還沒有足以推翻舊說的論述 何以援引? 07/04 07:45
chumebear: 關於大法庭我也如同樓上2位想法,那麼新修已三讀通過 07/04 10:25
chumebear: 但未施行的刑訴法呢? 07/04 10:25
shomin5566: 以現行法規為主 沒施行大不了當成可能的一說 07/04 11:36
shomin5566: 通常題目的定性牽涉到新舊法的差異的時候,就有可能 07/04 11:39
shomin5566: 是出題者想藉以批判新法或是舊法的不足處,讓考生做 07/04 11:39
shomin5566: 加值取捨或是提供自己的觀點,因此就申論題而言我覺 07/04 11:39
shomin5566: 得可以多說並陳,擇一適用。 07/04 11:39
shomin5566: 如果是選擇題型就只能採現行法規(已施行者)囉 07/04 11:40
chumebear: 感謝樓上^^ 07/04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