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wardfanzzz: 有罰則是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 07/04 18:31
→ howardfanzzz: 布 才對吧 07/04 18:31
→ sky2327189: 「縣(市)規章」,才是給中央各該業管唷,我問的是「直 07/04 18:40
→ sky2327189: 轄市法規」@@ 07/04 18:40
推 liunhow: 白話一點,就是中央主管機關也要知道直轄市在幹嘛。 07/04 18:44
→ sk943252: 行政罰 07/04 18:49
推 liunhow: 舉個例子,直轄市若以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放置學校500 07/04 18:51
→ liunhow: 公尺。那麼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要知道,行政院也要知道。 07/04 18:51
→ sk943252: 因為授權 自制條例不用往上備 07/04 18:53
→ lethe729: 不確定你問題是不是這個,有罰則會影響人民權利,所以需 07/04 18:54
→ lethe729: 要經過核定才生效,而沒罰則的一般屬於行政規則的部分, 07/04 18:54
→ lethe729: 就僅需備查(不需核定即生效),我的淺見,有錯請其他大大 07/04 18:54
→ lethe729: 改正 07/04 18:54
推 liunhow: 總之有些要內政部轉行政院或是中央主管機關轉行政院的一 07/04 18:58
→ liunhow: 定要背起來,考試最愛用這些來混淆考生。 07/04 18:58
→ sky2327189: 老實說地方制度法真的是訂的蠻亂的,看來也只能硬記了 07/04 19:18
→ sky2327189: (有罰則的自治條例,立法者反而不想讓中央各該各該主 07/04 19:18
→ sky2327189: 管機關知道= =) 07/04 19:18
→ sky2327189: 上面一行指的是我問的「直轄市法規」而言,QQ... 07/04 19:19
推 deviLINside: 行政院各部有專業性,分別掌管各項法規,而對於侵害 07/04 19:44
→ deviLINside: 人民財產權有罰則的自治條例,可能較熟稔具專業審查 07/04 19:44
→ deviLINside: 核定能力,當然是比單純直接報行政院妥適。 07/04 19:44
推 kidd0: 台灣是單一國中央集權,不是聯邦國地方分權,因此地方的 07/04 20:12
→ kidd0: 立法權有很多限制。 07/04 20:14
推 kidd0: 有罰則的自治法規會直接影響地方居民的權利,所以要經過中 07/04 20:20
→ kidd0: 央核定後才能生效。 07/04 20:20
推 ccppooxx: 直轄市自治條例有罰則需要經上級核備,其他備查就好, 07/04 22:04
→ ccppooxx: 備查只是為了尊重地方自治吧,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07/04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