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etterworld: 考完才對答案是考試期間很重要的事情喔07/05 15:15
推 howard1989: 先定性是行政契約,再說不續聘的性質,有兩說,再寫07/05 16:27
→ howard1989: 救濟07/05 16:27
推 ripple0933: 第四題要先說明約聘人員與機關的法律關係為何? 說任07/05 16:49
→ ripple0933: 用法授權訂定聘用人員條例 ,授權機關以契約進用人員07/05 16:49
→ ripple0933: ,再寫契約性質是行政契約 ,契約屆期不續聘 ,原本兩07/05 16:49
→ ripple0933: 造就沒強制締約的義務 ,惟不續聘涉及該約聘人員的公07/05 16:49
→ ripple0933: 務員身份 ,是否有保障適用 ,誠有疑問 ,就為第二段 07/05 16:49
→ ripple0933: 論述鋪梗07/05 16:49
→ ripple0933: 第二段先寫保障法救濟管道 ,有申訴再申訴 ,以及複審07/05 16:53
→ ripple0933: 行政訴訟 ,寫歷年釋字針對公務員特別權力的基準-- 身 07/05 16:53
→ ripple0933: 份關係以及財產權 。 有餘力可以補充最高行政法院104 07/05 16:53
→ ripple0933: 年8月份決議 ,該決議有兩個問題 ,問題一是考績丙等07/05 16:53
→ ripple0933: 可以用憲法16條訴訟 ,但本題不是考績丙等 ,情況不同07/05 16:53
→ ripple0933: ; 再者該決議問題二調任非主管的加給 ,依舊維持傳07/05 16:53
→ ripple0933: 統身份+財產權的標準 。07/05 16:53
→ ripple0933: 最後結論該約聘人員不續聘 ,顯然影響身份 ,可以複審 07/05 16:55
→ ripple0933: 行政訴訟 ,至於程序保障的釋字491 題目沒問辣 ,普考07/05 16:55
→ ripple0933: 時間很短 ,能寫到最後補充程序保障 ,算你厲害了…07/05 16:55
我只有寫聘用能適用保障法 以及最後如何救濟 QQ
※ 編輯: M4Tank (101.11.17.119 臺灣), 07/05/2019 16:56:57
→ ripple0933: 阿 漏掉保障法對於約聘人員有條文準用喔 ,那個要寫 07/05 16:56
→ ripple0933: 出來加引號提醒改題者 07/05 16:56
→ ripple0933: 題目沒問程序保障阿 所以寫到救濟就好 ,而且普考時 07/05 16:59
→ ripple0933: 間很短耶 ,這題能前面鋪陳法律關係完整 ,已經費不少 07/05 16:59
→ ripple0933: 時間了吧 07/05 16:59
只有寫聘用適用保障法 身份改變為重大改變 依491及公法上職務關係見解 應給與救濟機
會 故能以保障法25及72救濟
※ 編輯: M4Tank (101.11.17.119 臺灣), 07/05/2019 17:00:49
→ ripple0933: 我有耳聞公務員法不一定是行政法學者改題 ,很可能是 07/05 17:01
→ ripple0933: 人事行政的公務員改題 ,如果法律面鋪陳不完整 ,我猜 07/05 17:01
→ ripple0933: 影響也不會太大 ,甚至如果簡單明瞭把條號寫出來 ,可 07/05 17:01
→ ripple0933: 能更高分 07/05 17:01
謝謝安慰 看完大大你擬答覺得普考無望
※ 編輯: M4Tank (101.11.17.119 臺灣), 07/05/2019 17:02:38
推 ripple0933: 不要這樣想 ,我是用行政法角度去分析這題 ,所以我擬 07/05 17:05
→ ripple0933: 答會比較行政法味道 ,我知道公務員法這科不一定是法 07/05 17:05
→ ripple0933: 律學者改題 ,就算是郭阿公寫擬答 ,也不會像我這樣鋪 07/05 17:05
→ ripple0933: 陳, 就算我講的條號寫明顯 ,關鍵字標題開出來 ,分 07/05 17:05
→ ripple0933: 數就很高 07/05 17:05
→ ripple0933: 廉政還有刑事法 ,趕快去看釋字和修法重點辣 07/0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