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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民刑總的第三題 甲追殺a 是另一個殺人行為 乙已經阻止甲在廟裡面殺人了 所以成立中止未遂 還是因為甲還是追殺a 所以沒阻止到 乙和甲一起殺人未遂 第一題 消滅時效 第二題 公司和實際負責人之侵權賠償 第三題 甲殺a 乙一起去 後來a受傷 乙後悔還叫a逃跑 不過後來甲砍傷乙 追殺a成功 第四題 公務員之前收錢 後來因此被長官威脅 要查驗不實放行 讓廠商逃漏50萬的稅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4.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銅人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 by beem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6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62483868.A.319.html
realizerwalk: 樓下炸了嗎 07/07 15:19
M4Tank: 我覺得我社會學炸了 07/07 15:20
iPolo3: 民法炸了 07/07 15:25
giraffe229: 炸 07/07 15:26
final9711: 樓下雞排炸了 07/07 15:30
Athens: 雞排好吃 07/07 15:32
kindless: 已炸裂 07/07 15:35
tge5052000: 題目分明寫一起去教訓A,怎會論殺人呢^^ 07/07 15:36
M4Tank: 你可以寫日派見解喔 客觀理論 07/07 15:40
sky2327189: 刑總第四題太炸了,國考有嘻哈~ 07/07 17:01
Linjen: 乙根本就沒有殺人犯意,哪來中止? 07/07 17:48
NOmolly: 炸了 07/07 18:09
louis11811: 民總第一題在考103年第二次民事庭決議,學說上也有不 07/07 18:18
louis11811: 同的見解 07/07 18:18
gotopark: 中止要未遂 07/07 18:53
GA448155: 中止未遂是要出於己意中止放棄犯行。 07/08 01:00
GA448155: 如果是因為遇到障礙,或是被阻撓而放棄犯行,就不能算是 07/08 01:00
GA448155: 中止未遂。 07/08 01:00
GA448155: 所以不適用中止未遂。 07/08 01:00
jason88633: 燈打開發現長太醜算障礙嗎XD,實務上好像有認定仍然適 07/08 08:20
jason88633: 用性交未遂適用中止犯 07/08 08:20
rengood: 回樓上,成立!但黃榮堅老師認為不成立 07/10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