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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我看到第二題整個黑人問號 想說"這殺小? 我需要找警察開他罰單嗎" 而且整個條文用錯 要用191 我只有記191-1 所以... 有人推薦今年面授要找哪家嗎..? 真的要在加365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74.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62580620.A.67D.html
kshslinyoga: 妨害投票07/08 18:10
kidting: 第二題我寫刑法罪刑法定+行為判斷+三階理論(一頭霧水)07/08 18:12
kidting: 另外弱弱問不小心第三題甲乙寫錯也會+365嗎…07/08 18:12
nien008: 題目超崩潰07/08 18:12
Hmiriam: 有人能po一下考卷嗎哈哈哈07/08 18:13
louis11811: 這次考了一堆刑分冷門法條,整個崩潰07/08 18:13
swallowc: 真的好崩潰,看到題目完全傻眼...07/08 18:14
Gua2010: 原來有191噢...呵呵,想哭,已崩潰...07/08 18:14
kshslinyoga: 我背成190 慘 07/08 18:14
frank8233: 我覺得第二題蠻好笑的 塵土油污蒼蠅雨水落飯裡07/08 18:14
GGGGININDER: 妨害電腦罪章359-362全上==07/08 18:17
jolin311145: 而且4題都沒有殺人或死人 好難得07/08 18:18
GGGGININDER: 有 蟑螂死了07/08 18:18
carriechick: 完全沒有財產犯罪是怎樣啦07/08 18:19
swallowc: 明天可以無壓力考了,大爆炸...07/08 18:20
louis11811: 覺得明天的科目還比較恐怖...07/08 18:20
frank8233: 第二題我直接拿傷害去套 我還以為是在考總則咧QQ07/08 18:21
sincerity11: 刑法整個爆炸,整個亂寫一通07/08 18:22
jason88633: 1.2需要多想一下,3.4很好答07/08 18:24
第一題還好 只需論述著手與否
jason88633: 我覺得很多題都能套用特別法....07/08 18:27
jason88633: 記得191是商人自己、191-1是他人07/08 18:28
※ 編輯: M4Tank (49.217.74.140 臺灣), 07/08/2019 18:30:48
oaoastrid: 2直接寫成申論,然後4我覺得也很炸條號寫不出來 07/08 18:30
husky5566: 第2題不作為犯? 07/08 18:43
191應該是不作為犯 甲是場所管理人 廚房我還有寫185 不寫沒東西 所以我硬凹騎樓是 公眾往來設施(遮臉 ※ 編輯: M4Tank (49.217.74.140 臺灣), 07/08/2019 18:48:53
gossipcat223: 這次刑法好像沒什麼分析,只考你知道法條與否…… 07/08 18:49
Gua2010: 推樓上,我寫不出191,把第二題當申論,然後寫191-1跟277 07/08 18:51
Gua2010: 的不作為犯探討...以為在考總則....呵呵...現在想起來好 07/08 18:51
Gua2010: 瞎 07/08 18:51
eastgirl91: 刑法亂寫+1……… 07/08 18:51
gossipcat223: 第三題妨害電腦罪章也是……沒什麼分析 07/08 18:57
gossipcat223: 更正 第四題 07/08 18:57
cyls62266228: 第二題我在思考這是刑法問題嗎?怎麼覺得是考其他 07/08 19:02
cyls62266228: 法 07/08 19:02
kidting: 完全沒想到191......... 07/08 19:03
Deesu: 看完題目有心神喪失的感覺 覺得第2題真調皮 07/08 19:07
Deesu: 希望老師下手不要太狠 2.4題我真的越寫越心虛 07/08 19:07
to750303: 第二題我寫成立第191條 然後再寫抽象危險犯若危險未發 07/08 19:13
to750303: 生的立法檢討 應該以適格犯規範較合理07/08 19:13
我寫191-1 然後用191-1操作一遍 反正怎麼寫都是死 還不如開開心心操作刑法QQ ※ 編輯: M4Tank (49.217.74.140 臺灣), 07/08/2019 19:15:07 ※ 編輯: M4Tank (49.217.74.140 臺灣), 07/08/2019 19:15:20
jason88633: 第四題完全按照法條去考..出題老師還都幫你寫出構成要 07/08 19:17
jason88633: 件了...但比較冷門倒是真的~ 07/08 19:17
還好吧 去年地特四等就有考 所以有花心思背
IchBinIchen: 真的跨攏謀07/08 19:19
※ 編輯: M4Tank (49.217.74.140 臺灣), 07/08/2019 19:22:14
yukion207: 第二題也寫191-1加1 07/08 19:25
Wolverin5566: 同二樓 07/08 19:26
Wolverin5566: 第二題我打了五個問號 07/08 19:27
SgEPCKc: 完全沒有用到法條去套題目嗚嗚 整個亂寫 根本大爆死QQ 07/08 19:38
roy0651: 食安法呢 07/08 20:14
louis11811: 說到191,今年刑法研討會的時候,東吳某位老師有對這 07/08 20:44
louis11811: 個問題討論過 07/08 20:44
s1001234: 騎樓算逃生通道嗎(誤 07/08 20:50
我是論述騎樓具有供公眾往來功能 故為185規範標的之一 ※ 編輯: M4Tank (49.217.74.140 臺灣), 07/08/2019 21:09:30
nk10: 我有寫騎樓設廚房之行為成立竊佔罪 07/08 21:58
unier: 樓上+1 07/08 22:22
reshin0603: 樓樓上+1 07/08 22:48
gossipcat223: 唉如果嘉義民雄豆漿店衛生處理好沒讓研究生死亡就 07/09 22:15
gossipcat223: 沒這題了…… 07/09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