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yywww02: 我覺得刑訴比較難耶QQ07/09 15:25
推 Gua2010: 好煩啊....:(((07/09 15:50
推 kshslinyoga: 有沒有強者開示一下07/09 15:57
推 jason88633: 有一題是考323,然後再搭配321~應該吧07/09 16:19
→ jason88633: 自白應該就自由心證及先後順序吧~07/09 16:19
推 Deesu: 準備程序自由證明?我是網這方向寫辣 不然也不知要寫啥07/09 16:21
證據能力確定有無僅有合議庭為之 故受命法官知曉被告主張 應移交合議庭 由合議庭判
斷之 而合議庭應以156條13 項為處理(然後我他媽寫成1跟2)
→ Deesu: 第1題送分題吧07/09 16:22
※ 編輯: M4Tank (101.15.195.63 臺灣), 07/09/2019 16:26:12
推 jason88633: 第一題應該考釋字762搭配33條第二項吧07/09 16:27
第一題我論述上訴為通常程序有適用 非上再審則非通常故無適用之
※ 編輯: M4Tank (101.15.195.63 臺灣), 07/09/2019 16:28:53
推 jason88633: 我怎麼覺得第二題有順道背181-1也是送分題..完全按照07/09 21:19
→ jason88633: 法條意思去出題~07/09 21:19
推 husky5566: 第二題想不出考點,只寫181-1覺得不太可能,是我想太07/09 21:40
→ husky5566: 多了嗎07/09 21:40
推 jason88633: 先強調不自證己罪,此題證人因身分關係得以用180來拒07/09 22:46
→ jason88633: 絕證言,但因為此題為反詰問時,181-1規定,所以不得07/09 22:46
→ jason88633: 拒絕證言,完!07/09 22:46
問題是第二題問的是證人之證言是否有證據能力 我是用權衡理論說雖有其瑕疵 但刑訴目
的為確保刑罰權行使 故其證言有證據能力
而且共同被告也要討論程序是否應先分離 才能以176-1論乙有證人義務
※ 編輯: M4Tank (101.15.195.63 臺灣), 07/10/2019 00:13:38
※ 編輯: M4Tank (101.15.195.63 臺灣), 07/10/2019 00:14:35
推 rengood: 非上再審有閱卷權 07/10 01:07
題目是為提起上訴 聲請再審 請求檢總提非上 能否以此聲請閱卷權及複製卷證
※ 編輯: M4Tank (101.15.195.63 臺灣), 07/10/2019 06:03:40
推 allena840214: 再審程序有啊 釋字762的背景就是聲請再審程序的時07/10 07:43
→ allena840214: 候要求閱卷被拒07/10 07:43
剛看完 高考炸了
※ 編輯: M4Tank (101.15.195.63 臺灣), 07/10/2019 09: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