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KOU: 沒有,159-3的要件沒有成立 07/14 20:51
推 cookieli: 丁是傳聞證人 若原始證人乙有159-3情形 丁有到庭接受 07/14 21:03
→ cookieli: 詰問 例外可作為證據 07/14 21:03
→ koreadog1: 我困惑的點其實老師說這題考到160條 然後無證據能力 07/14 21:18
→ koreadog1: 但是我又看到那個判決 傳聞證人例外有證據能力的情形 07/14 21:18
→ koreadog1: 搞的我很亂 一直想這題丁部分該怎麼函攝 是要寫 例外 07/14 21:18
→ koreadog1: 有證據能力的情形 還是 依160條無證據能力 07/14 21:18
推 tge5052000: 傳聞證人應類推159-3之規定,以原供述之其他被告以外 07/14 21:47
→ tge5052000: 之人,已供述不能、傳喚不能或不為供述為前提,且具可 07/14 21:47
→ tge5052000: 信性及必要性,始得作為證據。(涵攝)因此依提示並 07/14 21:48
→ tge5052000: 未說明乙是否有供述不能、傳喚不能及不為供述之情形, 07/14 21:48
→ tge5052000: 原則並無證據能力,然後再說明如果有此特別情形才具 07/14 21:48
→ tge5052000: 證據能力 07/14 21:48
→ koreadog1: 通了通了 謝謝 真的太感謝了 07/14 22:00
推 jason88633: 考試要自己假設狀況,該題為傳聞證人,傳聞證人有否定 07/14 22:14
→ jason88633: 及肯定說,肯定說還要再說明是否有原始證人,若原始 07/14 22:14
→ jason88633: 證人已不具調查可能性,該傳聞證據符合可信及必要性 07/14 22:15
→ jason88633: 類推159-3,再於審判中補足與被告的詰問就完成該名傳 07/14 22:15
→ jason88633: 聞證人的證據能力及合法調查。至於有解題寫160,不用 07/14 22:15
→ jason88633: 太在意,法官都能意見不一致,何況凡人? 07/14 22:15
→ koreadog1: 謝謝大大! 07/1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