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coln: 現場報名只有三天08/02 20:47
→ brella: 奇怪,這什麼規定啊08/02 21:15
→ brella: 高雄市長自己都是刑事前科犯了08/02 21:15
推 shomin5566: 市長不用招考 受考人反而是市民08/02 21:29
推 castalchen: 這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嗎08/02 21:55
→ castalchen: 好奇有沒有母法授權這樣訂08/02 21:55
不知道欸
一開始是有違規事項都無法
問了一下才確定
推 Lincoln: 市長自己都酒駕撞死人08/02 22:19
※ 編輯: inateriver (39.12.32.172 臺灣), 08/02/2019 22:39:32
推 HtcNewOne: 問法保的可以多看看歷屆試題 印象中有考過類似題目 08/02 22:49
→ HtcNewOne: 其實到各縣市考都差不多樣 不用特意扯那種市長 08/02 22:50
推 kkahon: 一看就是量身訂作,肇事不一定有責任,即使有責任也處罰 08/04 00:19
→ kkahon: 完了,所有工作如果都限制不能有前科,不是鼓勵那些人再去 08/04 00:19
→ kkahon: 犯罪 08/04 00:19
推 kao00917: 會不會有一萬多人考阿??世上苦人多阿!!跪求30%題庫 08/05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