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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以下轉貼自陳又新律師臉書(陳又新 奶爸律師的城市冒險) https://www.facebook.com/NewAgainChen/posts/786972898418590 - 【律師帶你看懂大法官年改解釋文】 年改釋憲案今天出爐,大法官一次作成三號解釋!新聞標題幾乎都寫【部分合憲】、【部 分違憲】,但到底是哪裡合憲?哪裡違憲?還是霧煞煞? 我擔心會有人刻意誤導成「年改違憲」,所以白話整理解釋文: 一、合憲部分 年改案不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不違反比例原則、不違反服公 職權保障、不違反生存權保障、不違反工作權保障、不違反財產權保障。 二、未宣告違憲,但警告性宣示 1. 如果可以達成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改革目標,就應該考慮月退休所得刪少一點。 2. 原本只規定政府【得】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 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退休俸、贍養金、退休金、撫卹金 或遺屬年金,大法官認為政府【應】調整。 (這點是我參與年金國是會議時的主張,蠻開心的~) 三、違憲部分 軍公教退休,領取退休俸、贍養金或退休金時,如果同時任職私校領的薪水合計超過一定 標準,就不能再領退休俸、贍養金或退休金:違憲(要讓他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8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66553902.A.A88.html danny1996:轉錄至看板 PublicServan 08/23 17:53
brella: 不管啦,軍公教翻盤成功! 08/23 18:30
TiggerLin: 蘋果即時:軍公教翻盤成功(後來發現錯了改標題 08/23 19:00
tamama000: 軍公教明年準備翻桌 08/23 19:15
※ 編輯: danny1996 (123.194.188.216 臺灣), 08/23/2019 19:18:34
lockinboy: 從事軍公教的CP值還有什麼勒? 08/23 19:41
kaky: 私校是多數"公立大學教師"退休的最佳選擇所以要給他領嘛XD 08/24 08:28
opie: 大法官認為政府【應】調整的,是只有針對消費者物價指數吧? 08/25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