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eklyquiz: 手機發文 格式有點奇怪 抱歉 10/26 10:03
推 GGGGININ: 他在審判前有陳述後來才不行啊@@ 10/26 10:15
推 redbalon: 人的命運很難說的,上個月給檢察官做筆錄,這個月搞不好 10/26 10:21
→ redbalon: 就死了或是全身癱瘓。這條應該就是為了防止意外而無法 10/26 10:21
→ redbalon: 釐清事實的情形吧。 10/26 10:21
→ CCWck: 調查中是指起訴前,審判中是指起訴後 10/26 10:55
推 tamama000: 當然是講完之後發生 10/26 11:10
推 louis11811: 法條是說「審判中」有下列情形,但筆錄早在調查階段就 10/26 11:57
→ louis11811: 會做好了 10/26 11:57
推 lunish: 以證人來說,在偵查階段跟審判階段都會有陳述,這條在說審 10/26 12:06
→ lunish: 判階段已經沒有調查可能性,但在偵查階段對偵察機關已有 10/26 12:06
→ lunish: 陳述,在偵察機關的陳述具有可信性及必要性的情況下,可以 10/26 12:06
→ lunish: 作為證據 10/26 12:06
推 sherlockscu: 建議先把犯罪調查偵查到審判的流程先順一遍 10/26 13:01
推 bt011086: 法院想要對被告為有罪判決時,在嚴格證明法則所要求的 10/29 10:03
→ bt011086: 實質直接性下,應該證人傳喚到法庭接受被告的對質詰問 10/29 10:03
→ bt011086: ,但「此時證人已無法到庭陳述」,所以例外地把證人在 10/29 10:03
→ bt011086: 偵查輔助機關所為不利於被告的陳述(筆錄)拿出來用。 10/2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