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KMANX6: 如果是這樣,那二試33%也不夠,該改成二試60%以上吧? 12/26 16:07
推 Matsui: 市場或餅的問題太複雜姑且不論,實習找不到、實習被剝削這 12/26 17:14
→ Matsui: 些現象總跟人數大量增加是高度正相關了吧 12/26 17:14
推 Matsui: 連實習都找不到的人遑論在市場競爭,所以現在在爭執的考 12/26 17:17
→ Matsui: 生其實是把一部分考上還沒實習的人拖下水大家一起死,反 12/26 17:17
→ Matsui: 正我們先上了再說 12/26 17:17
→ Matsui: 實習就業市場 跟 律師服務市場 完全是兩碼子事,應該分別 12/26 17:18
→ Matsui: 討論 12/26 17:18
推 Matsui: 如果一併主張不用實習可以直接執業的話,那當我沒說 12/26 17:22
推 Matsui: 從供需角度來說,假設109年錄取忽然變成100人,市場上的 12/26 17:32
→ Matsui: 律師費根本無法立即反應而漲價,反倒是實習律師的薪水絕 12/26 17:32
→ Matsui: 對不是22000了 12/26 17:32
推 Aixtron: 資格考->解決問題,看很多道長說考上了才是挑戰的開始, 12/26 18:57
→ Aixtron: 考上的希望資格考越少人過越好,結果又沒有解決問題的能 12/26 18:57
→ Aixtron: 力,還不是慘?想通了,就知道重點是在培養法律外第二專 12/26 18:57
→ Aixtron: 長,讓很多人考的精疲力盡,不想再進修培養解決問題的能 12/26 18:57
→ Aixtron: 力,只好做最不花力的減少對手,又剛好滿足賣書學者的需 12/26 18:57
→ Aixtron: 求,就形成了我國兄弟所獨創的法學養成系統,說和技師一 12/26 18:57
→ Aixtron: 樣XD 12/26 18:57
→ Aixtron: 就算法律系都發牌,還是有人高薪,反過來,就算只剩十幾 12/26 19:01
→ Aixtron: 張牌,還是有沒牌的薪水贏過有牌的 12/26 19:01
→ Aixtron: 就算民刑行政,你沒有點第二專長,你也搞不清楚,要騙人 12/26 19:05
→ Aixtron: 也沒那麽好騙 12/26 19:05
推 haohaobobo: 嗯啊 之前開太多名額 導致近半的書記官都有律師執照 12/26 19:09
→ haohaobobo: 只要打電話問書記官就可以問免費了 何必還要請律師 12/26 19:09
→ haohaobobo: 而且法院的還不能拒絕呢 所以應該緊縮律師 讓大家問 12/26 19:09
→ haohaobobo: 不到免費的 對吧XD 12/26 19:09
→ ikariamman: 書記官忙得要死 誰屌你啊 12/26 19:27
→ ikariamman: 臭刁民 去問律師吧 12/26 19:27
推 andyahn: 近半書記官有律師資格,亂講的吧,用判決書上書記官的名 12/26 19:31
→ andyahn: 字去查就知道。 12/26 19:31
推 Bluesemen: 某H的論點聽聽就好別當真 12/26 19:38
推 qoo53895: 那位既得利益又出來了,反叫他人不要理採特定人。 12/26 21:55
→ qoo53895: 睬 12/26 21:55
→ lawlcf: 好奇怪的邏輯,因爲不適合當律師,所以要讓他快考上讓他 12/26 23:02
→ lawlcf: 知道不適合? 12/26 23:02
推 ukitakechen: 原po的意思應該是律師市場小到讓市場去決定適不適合 12/26 23:10
→ ukitakechen: 當律師比較快也不會浪費考生時間 12/26 23:10
→ CommonLaw: 近半書記官有律師資格?哪間法院,想朝聖一下 12/26 23:11
推 kutkin: 律師還是要靠商業 12/26 23:13
→ kutkin: 靠民眾互告會餓死 12/26 23:13
→ kutkin: 但是,臺灣要告就是要告美國人 12/26 23:15
推 Taiwannapa1: 蔡宗珍要出來打球嗎? 12/26 23:47
推 Bluesemen: 你如果覺得某H論點很棒的話歡迎你找他當你的廢除400分 12/27 00:02
→ Bluesemen: 戰友阿XD,考選部會很開心的,我的想法一直都是400分確 12/27 00:02
→ Bluesemen: 實有問題該換個標準,但現行沒有更好的,找到之前只能 12/27 00:02
→ Bluesemen: 將就著用 12/27 00:02
推 a031405: push 12/27 00:50
推 castalchen: 蔡部長已經是大法官了 12/27 01:40
→ castalchen: 打違憲審查的時候 蔡大法官已經提前在大法庭恭候各位 12/27 01:41
推 castalchen: 你各位不用希望他迴避 以前某監委提釋憲後來自己當了 12/27 01:43
→ castalchen: 大法官審同一個案子也沒迴避 12/27 01:43
推 castalchen: 以他對這個案件的瞭解 可能到時候還是釋憲文的主筆呢 12/27 02:22
推 Aixtron: 惡法亦法的概念,用得真好,惡法亦法,往往不是人笨導致 12/27 05:20
→ Aixtron: 的較佳解,真的資訊透明下,人的本能是無窮的,最佳應該 12/27 05:20
→ Aixtron: 不存在,但說沒有較佳的較佳解,你相信嗎?退萬步想,那 12/27 05:20
→ Aixtron: 你應該確信這個制度不會再改了? 12/27 05:20
→ Aixtron: 另外某人說的邏輯,我不太讚同,邏輯要窮盡,才上價值判 12/27 05:24
→ Aixtron: 斷,邏輯上至少有A和非A,你提的A,用非A也說的通,這價 12/27 05:24
→ Aixtron: 值根本沒用 12/27 05:24
→ Aixtron: 譬如說有人適合當律師,但卻要讓他多考幾次才上,這樣才 12/27 05:27
→ Aixtron: 好 12/27 05:27
→ Aixtron: 更正這樣才知道適合當律師 12/27 05:27
推 gamebird: 過半的書記官都有律師執照?怎麼跟我在法院裡看的不一樣 12/27 07:33
→ gamebird: 書記官遇到民眾諮詢都是叫他去找外面的法諮拉 誰有空 12/27 07:34
→ gamebird: 多花時間講一些不會加分會扣分的是 12/27 07:35
推 Googletime: 所以其實是邱派害的!?哈哈哈 12/27 10:21
推 Blue6: 弄出這套的人現在在當大法官呢 笑死 12/27 10:23
推 ROCKMANX6: 監委轉任大法官不就黃越欽老師而已嗎? 12/27 12:31
推 arren202: 書記官會叫你找訴訟輔導科啦 誰跟你法律諮詢 12/27 13:18
→ yeanliu: 法院應該希望全部都有律師代理吧。不用花時間解釋一大堆 12/27 19:22
※ 編輯: cherrywo (210.209.249.26 臺灣), 12/27/2019 23:11:12
推 tp6m4g0: 助理有律師資格遠多於書記官 12/28 00:32
推 Crazyloveyou: 委三書記__有律師執照應該不多 有還會繼續當書記__? 12/28 04:10
→ Crazyloveyou: 人才啊 12/28 04:10
推 wertabcmk: 乾脆以後規定法律系畢業直接取得律師牌好了 大家不用吵 12/28 21:31
推 bobocats: 專業推 12/29 08:24
推 Ludy760421: 現在法院訴訟真的太便民了,整體市場對律師的需求是 12/29 14:47
→ Ludy760421: 下降的 12/29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