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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市場的餅越來越小就我自己的觀察 只能說新進律師的增加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 更多的原因我認為應該是 1.科技的發展 2.一般事務所提供免費諮詢 3.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服務項目增加與品質提升 4.法扶基金會的扶助項目擴大 現在民眾遇到法律問題,首先想到的是上網找相關案例與資料 因為搜尋引擎的發達加上很多人會加自身案例放在網路上分享的關係 民眾遇到的法律問題,透過網路解答,可以獲得大概6到7成的答案 或者是知道大概案件的走向以及後續的處理方法 確定自己案件的走向與處理方法後 下一步就會尋求免費諮詢確認網路上的答案是否正確 在詢問的過程中,免費諮詢的律師講的不清不處也沒關係 只要知道如何起訴或答辯就好,剩下的部份就交由法官去闡明或者法院去輔導 目前法院訴訟輔導的部分其實做的很完善 我曾經就有一次在看開庭 法官直接跟原告表明訴之聲明寫錯請他依照今天言詞筆錄法官說去寫 被告的答辯聲明也寫錯,請被告一樣依照今天筆錄說得去寫 庭後書記官直接把言詞筆錄印給兩個,請他們上網找書狀的格式範例 然後依照今天言詞辯論筆錄去填寫 實話說法院的訴訟輔導都已經做到這樣的程度 請問民眾為什麼還要花錢找律師呢? 所以訴訟市場越來越小是很正常的 跟律師錄取太多一點關係也沒有 因此錄取率降低與調高都不會在對這個飽和的市場有所影響 還不如趕快讓考生考上 然後工作後去了解市場現況進而選擇是否要留下或離開 而不是消耗學生的青春,在無謂的考試上面 我自己就有朋友考了好幾年才考上,實習結束後直接被老闆說不適合律師這行 請他另謀高就比較好,他一開始不死心 到另一個事務所受雇沒有幾個月也被說不適合,請他考慮轉行 我印象很深刻,他跟我吃飯的時候說到這段時,眼裡還泛著淚光 因此我還是覺得這個門檻加的一點道理也沒有 而且當初改的太快太急,一點配套也沒有 說改就改,考生的意見也沒有尊重與回應 整個程序根本談不上所謂的公平與正義 ------------------------------------- 回應M大實習問題 我在還沒考上前的確聽說很多實習不好找的傳言 甚至我的大學同學當時90年代舊制考上律師看到100年將近1000人律師時 也跟我表示,未來肯定實習沒這麼好找 事實上,當我考上的時候,我的成績是倒數考上的 當時還擔心得要死,怕找不到實習,甚至覺得無薪實習也沒關係 後來把履歷PO到104,沒有兩個禮拜就有兩家律師事務所找我去面試 另外我的指導教授也直接打給我,問我要不要去她朋友的事務所實習 就連我在實習的時候,我們老闆當時帶兩個她還想找第三個 我自己律訓的朋友和大學的同學、學弟妹真的沒遇過找不到的 所以我覺得實習難找、無薪實習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拿來壓榨新進律師的謠言 目前遇到唯一無薪實習的學弟 他自己表示當初他也是聽到很難找或找不到實習這樣的謠言 所以也很怕找不到實習因此有認識的長輩在找實習律師他就答應無薪實習了 這個學弟是我唯一遇到一個無薪的,不然大部分都是有薪實習居多 另外我建議今年剛考上的律師,趕快去實習吧! 因為律師法修正通過了,未來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會改成全國律師聯合會,並且會制訂新的章程 因此實習的規定到時候會變成怎麼樣根本沒人知道 加上之前大家都批評律訓跟實習都在玩假的 所以可以預見的就是實習時間肯定會被拉長 而且如果全律會狠一點比照司訓的方式處理 加上淘汰制度或重訓制度,到時候新進律師要成為正式律師將會更難 因此我強烈建議,趕快去實習,不要在被制度玩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9.249.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77347281.A.69E.html
ROCKMANX6: 如果是這樣,那二試33%也不夠,該改成二試60%以上吧? 12/26 16:07
Matsui: 市場或餅的問題太複雜姑且不論,實習找不到、實習被剝削這 12/26 17:14
Matsui: 些現象總跟人數大量增加是高度正相關了吧 12/26 17:14
Matsui: 連實習都找不到的人遑論在市場競爭,所以現在在爭執的考 12/26 17:17
Matsui: 生其實是把一部分考上還沒實習的人拖下水大家一起死,反 12/26 17:17
Matsui: 正我們先上了再說 12/26 17:17
Matsui: 實習就業市場 跟 律師服務市場 完全是兩碼子事,應該分別 12/26 17:18
Matsui: 討論 12/26 17:18
Matsui: 如果一併主張不用實習可以直接執業的話,那當我沒說 12/26 17:22
Matsui: 從供需角度來說,假設109年錄取忽然變成100人,市場上的 12/26 17:32
Matsui: 律師費根本無法立即反應而漲價,反倒是實習律師的薪水絕 12/26 17:32
Matsui: 對不是22000了 12/26 17:32
Aixtron: 資格考->解決問題,看很多道長說考上了才是挑戰的開始, 12/26 18:57
Aixtron: 考上的希望資格考越少人過越好,結果又沒有解決問題的能 12/26 18:57
Aixtron: 力,還不是慘?想通了,就知道重點是在培養法律外第二專 12/26 18:57
Aixtron: 長,讓很多人考的精疲力盡,不想再進修培養解決問題的能 12/26 18:57
Aixtron: 力,只好做最不花力的減少對手,又剛好滿足賣書學者的需 12/26 18:57
Aixtron: 求,就形成了我國兄弟所獨創的法學養成系統,說和技師一 12/26 18:57
Aixtron: 樣XD 12/26 18:57
Aixtron: 就算法律系都發牌,還是有人高薪,反過來,就算只剩十幾 12/26 19:01
Aixtron: 張牌,還是有沒牌的薪水贏過有牌的 12/26 19:01
Aixtron: 就算民刑行政,你沒有點第二專長,你也搞不清楚,要騙人 12/26 19:05
Aixtron: 也沒那麽好騙 12/26 19:05
haohaobobo: 嗯啊 之前開太多名額 導致近半的書記官都有律師執照 12/26 19:09
haohaobobo: 只要打電話問書記官就可以問免費了 何必還要請律師 12/26 19:09
haohaobobo: 而且法院的還不能拒絕呢 所以應該緊縮律師 讓大家問 12/26 19:09
haohaobobo: 不到免費的 對吧XD 12/26 19:09
ikariamman: 書記官忙得要死 誰屌你啊 12/26 19:27
ikariamman: 臭刁民 去問律師吧 12/26 19:27
andyahn: 近半書記官有律師資格,亂講的吧,用判決書上書記官的名 12/26 19:31
andyahn: 字去查就知道。 12/26 19:31
Bluesemen: 某H的論點聽聽就好別當真 12/26 19:38
qoo53895: 那位既得利益又出來了,反叫他人不要理採特定人。 12/26 21:55
qoo53895: 睬 12/26 21:55
lawlcf: 好奇怪的邏輯,因爲不適合當律師,所以要讓他快考上讓他 12/26 23:02
lawlcf: 知道不適合? 12/26 23:02
ukitakechen: 原po的意思應該是律師市場小到讓市場去決定適不適合 12/26 23:10
ukitakechen: 當律師比較快也不會浪費考生時間 12/26 23:10
CommonLaw: 近半書記官有律師資格?哪間法院,想朝聖一下 12/26 23:11
kutkin: 律師還是要靠商業 12/26 23:13
kutkin: 靠民眾互告會餓死 12/26 23:13
kutkin: 但是,臺灣要告就是要告美國人 12/26 23:15
Taiwannapa1: 蔡宗珍要出來打球嗎? 12/26 23:47
Bluesemen: 你如果覺得某H論點很棒的話歡迎你找他當你的廢除400分 12/27 00:02
Bluesemen: 戰友阿XD,考選部會很開心的,我的想法一直都是400分確 12/27 00:02
Bluesemen: 實有問題該換個標準,但現行沒有更好的,找到之前只能 12/27 00:02
Bluesemen: 將就著用 12/27 00:02
a031405: push 12/27 00:50
castalchen: 蔡部長已經是大法官了 12/27 01:40
castalchen: 打違憲審查的時候 蔡大法官已經提前在大法庭恭候各位 12/27 01:41
castalchen: 你各位不用希望他迴避 以前某監委提釋憲後來自己當了 12/27 01:43
castalchen: 大法官審同一個案子也沒迴避 12/27 01:43
castalchen: 以他對這個案件的瞭解 可能到時候還是釋憲文的主筆呢 12/27 02:22
Aixtron: 惡法亦法的概念,用得真好,惡法亦法,往往不是人笨導致 12/27 05:20
Aixtron: 的較佳解,真的資訊透明下,人的本能是無窮的,最佳應該 12/27 05:20
Aixtron: 不存在,但說沒有較佳的較佳解,你相信嗎?退萬步想,那 12/27 05:20
Aixtron: 你應該確信這個制度不會再改了? 12/27 05:20
Aixtron: 另外某人說的邏輯,我不太讚同,邏輯要窮盡,才上價值判 12/27 05:24
Aixtron: 斷,邏輯上至少有A和非A,你提的A,用非A也說的通,這價 12/27 05:24
Aixtron: 值根本沒用 12/27 05:24
Aixtron: 譬如說有人適合當律師,但卻要讓他多考幾次才上,這樣才 12/27 05:27
Aixtron: 好 12/27 05:27
Aixtron: 更正這樣才知道適合當律師 12/27 05:27
gamebird: 過半的書記官都有律師執照?怎麼跟我在法院裡看的不一樣 12/27 07:33
gamebird: 書記官遇到民眾諮詢都是叫他去找外面的法諮拉 誰有空 12/27 07:34
gamebird: 多花時間講一些不會加分會扣分的是 12/27 07:35
Googletime: 所以其實是邱派害的!?哈哈哈 12/27 10:21
Blue6: 弄出這套的人現在在當大法官呢 笑死 12/27 10:23
ROCKMANX6: 監委轉任大法官不就黃越欽老師而已嗎? 12/27 12:31
arren202: 書記官會叫你找訴訟輔導科啦 誰跟你法律諮詢 12/27 13:18
yeanliu: 法院應該希望全部都有律師代理吧。不用花時間解釋一大堆 12/27 19:22
※ 編輯: cherrywo (210.209.249.26 臺灣), 12/27/2019 23:11:12
tp6m4g0: 助理有律師資格遠多於書記官 12/28 00:32
Crazyloveyou: 委三書記__有律師執照應該不多 有還會繼續當書記__? 12/28 04:10
Crazyloveyou: 人才啊 12/28 04:10
wertabcmk: 乾脆以後規定法律系畢業直接取得律師牌好了 大家不用吵 12/28 21:31
bobocats: 專業推 12/29 08:24
Ludy760421: 現在法院訴訟真的太便民了,整體市場對律師的需求是 12/29 14:47
Ludy760421: 下降的 12/29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