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KMANX6: 其實考選部後來調分數的事不是沒發生過,97年司法官就 12/29 09:56
→ ROCKMANX6: 是,原本分數導致專業科目平均50分不到錄取名額。 12/29 09:56
推 ttmb: 推 最後調分數還不是比例思維 12/29 09:57
→ ROCKMANX6: 也影響批改老師的想法,98年司法官改分就很鬆。 12/29 09:57
→ ROCKMANX6: 97年調完分數進口試關平均50.X,98年沒調就直接57.X。 12/29 09:58
→ ROCKMANX6: 那年民法一堆人考80幾。 12/29 09:58
→ ROCKMANX6: 三種方式,比例制,名額制,分數制,就看怎麼選了。 12/29 09:59
→ bobocats: 是啊,這就是為難的地方。這次400 下次420 下下次又改 12/29 10:06
→ bobocats: 重複過去錄取平均分數事後調整的歷史,只是增添起伏而已 12/29 10:08
※ 編輯: bobocats (123.194.3.58 臺灣), 12/29/2019 10:10:24
推 e60210jhko: 你說的都是對的,但誰哪管你啊,因此落榜的人能有幾 12/29 11:00
→ e60210jhko: 票?考選部還特地發新聞稿,鬼話連篇是你們的在說,一 12/29 11:00
→ e60210jhko: 般人看看就信了。唯一能保護絕對少數的釋憲機制也早就 12/29 11:00
→ e60210jhko: 安插他們的人,你怎麼玩 12/29 11:00
推 pokjg: 33%改成30%會好點? 12/29 11:01
推 kutkin: 同時用兩個門檻就是會有問題 12/29 11:05
推 qoo53895: 不推最後一句 今年已經是門檻第二年何況還是司律合一, 12/29 11:12
→ qoo53895: 我不信閱卷老師都不知道這個不合理制度的存在,尤其是保 12/29 11:12
→ qoo53895: 險法某葉教授! 12/29 11:12
推 amandaking: 其實連高考的閱卷改到一半發現給分普遍太低都會請教 12/29 11:59
→ amandaking: 授重新給分了。 12/29 11:59
推 ROCKMANX6: 我是建議跟會計師或民間公證人考試一樣,用分數不用比 12/29 12:15
→ ROCKMANX6: 例制。雙門檻就像土木技師那樣,不見得有意義。 12/29 12:15
→ justfor48: 今年保險法我看我幫忙的讀書會的考生,確實分數偏低, 12/29 12:16
→ ROCKMANX6: 改分鬆的年份像82年或88年那樣,二試錄取率50%也沒差。 12/29 12:16
→ justfor48: 但也有人沒看過文章,單純論述保22條跟127條就拿到16分 12/29 12:17
→ justfor48: 所以沒看過文章沒寫到特殊見解還是可以拿到6成以上分數 12/29 12:17
→ justfor48: 與其一直怪罪獨門,不如好好想想自己的論點是不是一眼 12/29 12:18
→ justfor48: 就被看破其實你沒實力。 12/29 12:18
→ ROCKMANX6: 看了題目,所以這題低分考生寫的答案是什麼呢? 12/29 12:29
→ justfor48: 拿9分的直接寫116條討論停效效力,後面127都一樣。 12/29 12:37
→ justfor48: 細問一下原因,9分以下的幾乎看到題目直覺就是停效116 12/29 12:40
→ justfor48: 高分的人就是會覺得以題目提示可能沒有停效,就去找條 12/29 12:41
→ justfor48: 文了。 12/29 12:42
推 ROCKMANX6: 看到第二小題,就知道第一小題的作答方向了,再找理由 12/29 12:52
推 ken10100441: 如同j大所說,我就是今年那題只拿8分的低分考生。確 12/29 13:00
→ ken10100441: 實是因為自己實力不足,看到題目直接反射第116條,印 12/29 13:00
→ ken10100441: 中跟當年修葉老師保險法所出的期中考題目如出一徹, 12/29 13:00
→ ken10100441: 結果沒發現題目給的線索,就被陰了哈哈。 12/29 13:00
推 haohaobobo: 若比錄取的少1分 有人知道是差在呢 說分數很客觀的能 12/29 13:36
→ haohaobobo: 解釋這1分代表什麼啊 給個讓人信服的具體理由啊 不 12/29 13:36
→ haohaobobo: 要再扯一堆抽象的概念吧 12/29 13:36
→ justfor48: 律師考試已經不是唸完就會上了,而是要融會貫通加以利 12/29 13:39
→ justfor48: 用,你討論標準差1分只會變成循環論證,49分?48分?47 12/29 13:39
→ ROCKMANX6: 分數以外沒有其他比較客觀決定勝負的標準了。 12/29 13:40
→ ROCKMANX6: 不然難道比家世嗎?你好!我爸爸是XXX? 12/29 13:40
→ justfor48: 分? 12/29 13:41
→ justfor48: 如果還要吵老師為何給9分跟8分,我覺得沒啥意義 12/29 13:41
→ nogahiel: 什麼叫做充滿遺珠之憾 12/29 13:51
推 haohaobobo: 辛苦某人的示範 果然沒有人說得出具體的理由吧 只能 12/29 13:53
→ haohaobobo: 扯一些不知所云的理由 這就是主張分數客觀理論最大的 12/29 13:53
→ haohaobobo: 缺陷 12/29 13:53
推 ROCKMANX6: 分數比家世比學歷客觀多了。多你一分就是比你優先錄取 12/29 14:05
→ ROCKMANX6: 以106年智財組為例,最低錄取分數483.5,憑什麼483.0不 12/29 14:06
→ ROCKMANX6: 能錄取?怎麼證明483.5的一定比483.0的適合當律師? 12/29 14:06
→ ROCKMANX6: 有其他判斷標準嗎?沒有的話當然看分數。 12/29 14:07
→ justfor48: 同樣標準套到會計師考試不也一樣,59分難道比60分還差 12/29 14:20
→ justfor48: 但為了弄出門檻所以未達60分就是不及格,我想他也弄不 12/29 14:21
→ justfor48: 出H大能接受的具體理由吧 12/29 14:21
→ ROCKMANX6: 有比分數還客觀的標準的話我也想知道。如何能在分數以 12/29 14:23
→ ROCKMANX6: 外比出勝負? 12/29 14:23
→ ROCKMANX6: 我應屆平均差0.23分落榜,我也絕對不敢妄稱自己比錄取 12/29 14:25
→ ROCKMANX6: 的人厲害,為什麼不讓我錄取。分數明擺著輸了就是輸了 12/29 14:25
推 Ludy760421: 用分數已經是相對最客觀的標準了,批評出題者會標準 12/29 14:44
→ Ludy760421: 不一的,難道是要把所有國考都改成面試嗎? 12/29 14:44
→ ivy27: 我覺得分數高也好。有實力的不管訂什麼都會考過 12/29 14:48
推 wakke: 現在就是一堆不及格的爛咖在那循環跳針:先叫及格的要每年 12/29 15:22
→ wakke: 重考,然後把及格的惹毛回嗆也改成支持400分,然後爛咖在在 12/29 15:22
→ wakke: 嗆既得利益者,繼續更把及格的惹毛,爛咖再說考上就變既得 12/29 15:22
→ wakke: 利益者,應該要每年全部重考,再.....有你們這些人在,原本 12/29 15:22
→ wakke: 支持要改的都不爽了啦 12/29 15:22
推 qoo53895: XD樓上及樓上上上完美示範lawyer板的想法。 12/29 15:28
→ qoo53895: wakke請問有幾個律師還會再在不分? 12/29 15:28
推 repast: 原來Ludy760421還在喔,能不能講一下為什麼2018的你看起 12/29 15:35
→ repast: 來是反對400門檻的,怎麼2019的你就支持400門檻了呢?好想 12/29 15:35
→ repast: 知道這中間的心路歷程,顆顆 12/29 15:35
推 darkkai: 辛苦了之後的法律學子 12/29 15:46
推 qoo53895: j大,我朋友也是9分以下,但他的結論跟理由多半跟你提 12/29 15:50
→ qoo53895: 的差不多喔!不過他沒有寫到這是往取之債就是了,葉大 12/29 15:50
→ qoo53895: 教授被詬病暗器也不是只有今年才發生。 12/29 15:50
→ justfor48: 我學弟也沒寫到往取之債阿,更何況往取之債根本是民法 12/29 15:57
→ justfor48: 基本觀念了,稍微研究一下保險法就知道考試趨勢大概如 12/29 15:58
→ justfor48: 何,如果說考到法條本沒附上就叫暗器的話,等你考上執 12/29 15:58
→ justfor48: 業就會發生,怎麼每個案件看起來都像暗器,考古題怎都 12/29 15:59
→ justfor48: 沒有? 12/29 15:59
→ ROCKMANX6: 往取之債有寫跟沒寫一定差很多啊!寫了批改老師就知道 12/29 15:59
→ ROCKMANX6: 你大概整個題目已經看透了。 12/29 16:00
→ ROCKMANX6: 有發現停效那邊有問題的人,應該很容易想到往取之債。 12/29 16:01
→ justfor48: 這邊就必須說解題也是需要技巧的,不知道老師想要什麼 12/29 17:43
→ justfor48: 但可以寫的像老師想要的答案,我都會教讀書會的人這些 12/29 17:43
→ justfor48: 技巧 12/29 17:44
→ bebi: 萬年考生見到打錯字就高潮,其實就是辯不回去,真慘 12/29 17:44
→ justfor48: 也不用酸他只剩錯字可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多少斤兩了 12/29 17:45
→ justfor48: 你可以捫心自問一下,你真的敢把自己寫的答案拿出來給 12/29 17:47
→ justfor48: 別人說這是正解嗎? 12/29 17:48
推 wakke: 我「再」怎樣「在」網路打錯字,也不要不好好唸書然後「在 12/29 18:12
→ wakke: 」考場上失利,「再」來網路上當糾察隊抓錯字,請問國文老 12/29 18:12
→ wakke: 師滿足嗎 12/29 18:12
→ pinocson: 咦 我那題純解116 也拿了15啊 12/29 19:59
推 ariosefer: 保險法是有文章題嗎?我完全沒看過那篇文章,也沒寫出 12/29 21:27
→ ariosefer: 往取之債四個大字,但有看出爭點也兩說併承後採一說, 12/29 21:27
→ ariosefer: 我拿18.5分。真的不必要在這邊黑老師,搞不好根本不是 12/29 21:27
→ ariosefer: 他出的。各位考生辛苦了。 12/29 21:27
推 ROCKMANX6: 往取之債四個字應該不是通關密語,看出問題有論述應該 12/29 22:10
→ ROCKMANX6: 就沒問題了。 12/29 22:10
推 castalchen: 法律系學生之間對暗器的說法好像變質了 好像自己沒看 12/30 00:44
→ castalchen: 過沒念到的就成了暗器 這樣何處不中招啊 12/30 00:44
※ 編輯: bobocats (123.194.3.58 臺灣), 12/30/2019 06:58:55
推 haohaobobo: 洩題好像也變質成是自己沒念過沒看過 怎麼能說是洩題 12/30 07:30
→ haohaobobo: 12/30 07:30
推 HsuanDu: 我沒寫往取之債也20分 12/30 08:42
→ sihu: 為什麼某位考上的時代是固定8%,還是靠國文拉上去的人,現在卻 12/30 23:20
→ sihu: 卻大力讚揚分數好棒棒呢? 12/30 23:21
→ ROCKMANX6: 因為扣掉國文平均之後照樣比當年最低錄取分數高。 12/31 12:21
→ ROCKMANX6: 全國200名內啊! 12/31 12:22
→ sihu: 那扣掉國文的平均 你有50分嗎? 01/02 13:37
推 zakijudelo: 考試運氣成份很大的 01/05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