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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小弟有一個問題想請 板上的眾高手幫忙解惑,問題如下: 一地號為一筆土地,為一個所有權客 體;那假設我今天有一筆土地(地號: 0111-0000)面積2000平方公尺, 我能只賣其中的100平方公尺給買受 人嗎? 懇請不吝賜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9.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89203214.A.759.html
cyinglee0315: 你的賣是要賣他持分(變成他跟你共有,他應有部分1/ 05/11 22:10
cyinglee0315: 20你19/20,還是要整個賣給他(100平方公尺都給他) 05/11 22:10
cyinglee0315: ? 05/11 22:10
ct20502: c大,要整個賣他,但所有權狀上還是本人的名字? 05/11 22:18
ct20502: 意思是我賣出僅能以一個地號為一個客體賣出?還是能以地 05/11 22:22
ct20502: 號中的一部賣出? 05/11 22:22
kamayer: 可以啊~只賣1/20 05/11 22:27
MaiDanGao: 可以啊,把要賣的地分割出去之後,再賣 05/11 22:40
kilof: 要分隔 05/11 23:00
da874211: 分割新地號出賣、出售共有持分做分管協議 05/11 23:08
ct20502: 原來土地要先經過分割才能出賣,所以交易客體至少是一個 05/12 06:09
ct20502: 完整的地號,我這樣理解對嗎? 05/12 06:09
kenny0320: 先辦標示部分割登記,會變成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9/20、 05/12 11:52
kenny0320: 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20(此時所有權人還是你),然後 05/12 11:52
kenny0320: 把1/20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最後變成111地號會有2個所 05/12 11:52
kenny0320: 有權人一個持分19/20(所有人是你)、一個持分是1/20 05/12 11:52
kenny0320: (所有人是買家)權狀上的地號都是111 05/12 11:52
BrandonMai: 樓上k大 標示分割會分割出子號111-1地號土地 而且素 05/12 12:31
BrandonMai: 地也無法辦理持分分割 05/12 12:31
pk0943: 每個人都可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沒規定要分割後才能賣。 05/12 12:50
qoojason: 不用分割就能賣 05/12 15:09
ct20502: 謝謝樓上各位大大回答,請問不用分割就能賣,意思是說他 05/12 19:23
ct20502: 我雙方只要意思表示合致買賣契約即成立;至於買賣標的不 05/12 19:23
ct20502: 以一個地號(一所有權)為限,即使是一地號中的一部亦能 05/12 19:23
ct20502: 成為買賣客體?不知道我這樣有沒有理解錯誤,還望各位大 05/12 19:23
ct20502: 大指教 05/12 19:23
jamie0523: 兩種都可以買賣http://i.imgur.com/yIplPS4.jpg 05/12 20:14
jamie0523: ①買方權狀:應該是1/20;我:19/20才對 圖寫反了SOR 05/12 20:17
ct20502: 樓上j大的圖解很清楚,謝謝! 05/12 21:36
kenny0320: 不用分割就能直接賣,樓上是對的我想多了想錯了,謝謝 05/12 23:18
kenny0320: 指教 05/12 23:18
q135q135: 可以賣持分 不用分割就能賣 05/14 00:52
frankbrian: 應該還要看有沒有禁止分割最小面積吧? 05/14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