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maper: 刺激了 107年考生 05/14 13:18
→ samkivn963: 兩次機會 05/14 13:54
→ happy1224: 為什麼作弊的還能再重考一次啊? 05/14 16:49
→ kejdavid: 震撼 05/14 17:05
→ darkkai: 哇靠,這樣還不汰除唷?是有什麼內幕嗎?? 05/14 17:06
→ kejdavid: 不錯啊 考選部展現魄力了 05/14 17:12
推 kejdavid: 欣賞考選部有gut 05/14 17:16
→ kejdavid: 這種事情不能發生第三次了 05/14 17:22
推 yusingfong: 雖然拖有點久,不過至少有勇氣處理 05/14 17:48
推 ptttpt: 不是永久失去資格嗎 05/14 19:06
推 shomin5566: 這種咖重考就是炮灰 05/14 20:11
推 im31519: 這是考試院院會決定的 考選部只是陳報給他們做決定 05/14 21:47
噓 fsacol251790: 請永久失去考試資格,當他們決定作弊時,早已失去公 05/14 22:13
→ fsacol251790: 務人員資格,校訓誠?哈哈哈好笑 05/14 22:13
推 tmwckebbhf: 擇優錄取,那如果太多人平均50都不到,低於50的也會 05/14 22:24
→ tmwckebbhf: 錄取嗎? 05/14 22:24
→ maxtsai0511: 課是一定要上難道認真唸書的人不小心上到那堂課他就 05/14 22:25
→ maxtsai0511: 該死嗎,所以重考比喪失資格好吧 05/14 22:25
→ kejdavid: 叫上榜者情何以堪 05/14 22:28
推 candysagaboy: 作弊還可以重考阿 笑破大家的內褲了 05/14 22:56
噓 kit279: 作弊還可以重考喔 噁心 05/14 23:46
推 pk0943: 若考上,前面作弊的紀錄也會在人事資料永久保存。 05/15 07:26
推 shomin5566: 其他考試的規定也差不多喔 05/15 07:54
→ megaminoire: 作弊還可考2次厲害了 05/15 13:17
推 ccddxxsszzaa: 沒有違反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嗎? 05/15 13:33
→ sa12e3: 這代表浪費公帑及當時其他考生的金錢及精力、時間,其他 05/15 19:05
→ sa12e3: 考生可以國賠嗎? 05/15 19:05
→ sa12e3: 作弊考第二次應該是保障真實力考上的人?但相對的上述浪 05/15 19:06
→ sa12e3: 費相關問題還是存在。 05/15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