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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特4等的民、刑訴訟法概要是申論題。 司特5等的民、刑訴訟法大意是選擇題。 準備角度其實有不同之處,報考的考生也不像高普考行政科一樣重疊人數多。 但是聽說好像補習班界為了省成本,常常會併班上課(兩套課名,但是同一套上課內容 與時間地點師資)? 這種併班對相關考生而言,是不是不好的措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9.119.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90329461.A.07A.html
mary0228: 補習班就是這樣,報名之前問清楚,覺得不喜歡就不要補 05/24 23:08
mary0228: 啊 05/24 23:08
piercingX: 純教五等的課也太慘了 不如拿法條自己背 05/25 00:30
er118486: 為了 省成本 我開我的課 沒上你的事 時間很被牠們打亂 05/25 01:22
er118486: 掉 05/25 01:22
er118486: 會 05/25 01:23
aldam: 死 05/25 06:06
aldam: 掉 05/25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