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rtzfeld: 北七拿准考證當計算紙惹事生非 05/26 00:27
推 qmaper: 準考證現在自己印的 05/26 02:55
推 ccddxxsszzaa: 我的習慣是在題目卷上計算。 05/26 04:37
→ ccddxxsszzaa: 請問各位版友遇到計算題是在哪裡計算? 05/26 04:39
→ wakaura: 准考證當計算紙也能信?還真扯 05/26 05:31
推 darkkai: 哈哈哈,活該啦 05/26 06:19
推 Curry16: 重點是,就算是,那你一時疏忽,怪我囉 05/26 07:09
推 chucklee0507: 回c,也只有題目卷能當計算紙吧 05/26 07:34
推 leoth: 作弊就是作弊,還狡辯? 05/26 09:02
推 needeng: 法辦?有那麼嚴重?不是就0分計算就好? 05/26 10:10
推 piercingX: 刑事無罪但考試還是可以給0分 05/26 10:19
推 BF109: 已經被扣考啦 05/26 10:31
推 Xenogamer: 5年內不得應試不是嗎 05/26 11:11
推 needeng: 扣考應該的 違規就違規 沒啥好狡辯的 05/26 11:14
推 lolicone: 監考不是說準考證上不能有額外的東西嗎。 05/26 11:18
推 scott123321: 法官判無罪應該是抄寫內容難以斷定有作弊,但違規真 05/26 11:51
→ scott123321: 的很白痴 05/26 11:51
推 castalchen: 一般考試抓作弊抓到的 要以刑事證據的標準來看通常是 05/26 12:46
→ castalchen: 難以成立 05/26 12:46
→ ziso: 是因為最後一段才判無罪吧 比對他說得跟實際作答的東西 05/26 16:11
→ ziso: 當然也不是無辜拉 被搞這齣自己也要負責 05/26 16:12
→ minijin: 准考證不能寫東西嗎?寫仔細看,靜下心找關鍵字之類的, 05/26 17:36
→ minijin: 可以嗎? 05/26 17:36
推 smile521688: 樓上可以寫寫看,然後再上來報告XD 05/26 18:11
→ liweihau: 試算怎麼會寫在準考證上XD 這也太天兵了,不是都寫在試 05/26 20:00
→ liweihau: 卷上嗎? 05/26 20:00
推 gamesame7711: 這是考選部的 有刑法的吧? 05/26 20:11
→ gamesame7711: 雇員那種作弊踢出考場 不會判刑 05/26 20:12
推 Francise: 幹嘛挑空白面積少體型小准考證當計算紙,在橡皮擦上面計 05/26 21:04
→ Francise: 算比較好 05/26 21:04
推 Your: 作弊才是卡5年, 單純違規沒卡的樣子... 05/26 21:40
推 milk7054: 跟第四節無關,跟第三節有關,怎麼不知道第三節有沒有 05/27 01:28
→ milk7054: .... 05/27 01:28
→ milk7054: 就跟檢舉違規沒拍清楚燈號檢舉不成立一樣,不代表沒實 05/27 01:33
→ milk7054: 際發生過 05/27 01:33
→ milk7054: 法院認定比較嚴謹 05/27 01:34
→ milk7054: 還好不是恐龍法官,還能堅持無罪推定原則,換作是鄉民 05/27 01:36
→ milk7054: 就硬要畫押認罪了XD 05/27 01:36
推 ccddxxsszzaa: 看過判決書,無罪理由不充分。 05/27 03:56
→ ccddxxsszzaa: 1.應該沒傳喚坐於被告左右兩邊的考生。可問是否有 05/27 04:00
→ ccddxxsszzaa: 看到什麼異常狀況? 05/27 04:00
→ ccddxxsszzaa: 2.法官對於試算之認知,與一般考生不同。 05/27 04:06
→ ccddxxsszzaa: 3.不知法官是否有看題目卷上之空白處是否足以計算? 05/27 05:00
推 poikz: 每個人都在埋頭疾書 誰會東張西望看別人有沒有異常狀況? 05/27 06:45
→ poikz: 再來 誰有辦法分辨是在書寫考卷或是在試算題目? 傳兩側考生 05/27 06:48
→ poikz: 到底有何意義? 05/27 06:49
推 ccddxxsszzaa: 入場證都放在桌子前方,而且大部分會折疊。被告拿 05/27 09:57
→ ccddxxsszzaa: 入場證的動作應該很明顯,有可能被其他考生看到。 05/27 10:02
推 jasonyeh: 監考不是旁邊考生的義務,且何謂「異常狀況」?待證事實 05/27 12:00
→ jasonyeh: 不明且證詞證明力薄弱,根本無傳喚之必要 05/27 12:02
→ timothy21: 檢察官只剩有罪推定 05/27 13:15
推 lolicone: 要怎麼證明旁邊的考生有看到還是個問題吧。是不是又延 05/27 15:34
→ lolicone: 伸出旁邊考生的旁邊考生有沒有看到旁邊的考生有無意間 05/27 15:34
→ lolicone: 看到旁邊的考生拿準考證來做計算? 05/27 15:34
→ xoyster: 一堆鍵盤手 現在准考證是電子檔自己A4紙列印 考試時計算 05/27 20:07
→ xoyster: 空間沒了 極有可能拿准考證背面來計算啊 我相信考生說法 05/27 20:08
→ lolicone: 監考人員本來就會說明要放準考證的話上面本來就不能有 05/28 06:49
→ lolicone: 其他東西 包含你用單面廢紙印的也一樣。 再說考試的時 05/28 06:49
→ lolicone: 候會建議你只放身份證在桌子上讓他們確認是本人。 05/28 06:49
推 ccddxxsszzaa: 試場規則是規定入場證正反面均不得寫任何文字、圖形 05/28 09:00
→ ccddxxsszzaa: 或其他表意符號。結論是不得在入場證正反面計算, 05/28 09:05
→ ccddxxsszzaa: 只能在題目卷上計算。 05/28 09:07
→ ccddxxsszzaa: 考試前不看試場規則,後果自行負責。 05/28 09:09
推 henry90254: 我覺得有的人比較拖線,當場隨手拿准考證來塗鴉計算是 05/28 11:40
→ henry90254: 有可能的 05/28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