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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拍拍你,可以理解考試時非常緊張, 難免會有粗心的可能, 考選部的規定讓考生多出被打零分的風險, 並不是很正確的設計,且監試人員素質不一, 我這一間從頭到尾並沒有提醒要分開寫, 真的可以想像考生情急之下寫錯。 就是否打訴訟這件事稍微給你一些建議 1.這個制度應該是106年開始實施的, 聽學姊說,當年真的「非常」多寫錯的考生, 尤其是民法這一科很多人看到第一題會寫就很開心的繼續寫下去, 且因為是第一年很多監考人員也搞不清楚狀況, 甚至到放榜的時候考生才知道寫錯, 從分數大概推算如果有寫對肯定會上榜的人所在多有。 而這些人一定都有向考選部反應, 具體方法是什麼不知道,只知道有打訴願, 現在已經109年了還沒聽到消息。 2.我在108年第一次應試, 坐我前方的剛好是大學好朋友, 考完公法時也發生跟你一樣的情況, 最後差了4分過400分, 當時他難過了非常非常久後決定再戰一年, 因為已經有一次實力的證明這次他把目標放在考取司法官。 再分享一個案例, 108年有另一同學寫錯,民法(二)其中一題只有20分鐘可以寫,本著求生欲還是胡言亂 語的飆完,最後律師上榜司法官則高分落榜。 所以我也不想說這個制度有多應該, 在我看來我這些同學平常都是細心且努力的人, 看他們懊悔的樣子也都很不捨。 但事情都發生了, 問問自己是否還想要考取律師? 如果你的答案是「有」, 每個人的時間都是公平的一年, 你應該要做最有效的運用, 不是說打訴訟絕對沒用而是好好唸書讓自己穩穩上榜才是明確之舉。 一直懊悔著自己寫錯真的在準備心態上很不健康, 想著很多人跟你一樣, 更可惜的人都願意再戰了, 你要趕快整頓好心情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5.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03165085.A.AF6.html
albertekins: 推 10/20 11:40
xgMd1trtw: 推 心態正面 10/20 11:43
cm1241: 推,發生的事情追悔無益,都非第一年施行,沒注意到考試規 10/20 11:45
cm1241: 則扼腕傷心是必然可理解,一昧沉浸在訴訟跟憤怒難過,對 10/20 11:46
cm1241: 來年考試不見得有益。 10/20 11:46
louis11811: 推 10/20 11:46
fatbean: 推 10/20 11:56
ricefish: 我覺得如果把題本分開不要黏在一起,可能會減少這類情形 10/20 11:58
ricefish: 發生(?) 10/20 11:58
ricefish: 畢竟一題寫完順著寫下去真的是很自然的反應(除了司律以 10/20 11:58
ricefish: 外的考試也都如此),我們那間的監考人員也都沒有提醒 10/20 11:58
ricefish: 但還是拍拍原原po 考試真的很容易鬼遮眼 10/20 11:59
decartes: 說不定可以把考題分印在題本上,這樣還能寫錯也服了 10/20 12:07
jhct110: 推 10/20 13:38
smooth0920: 推 願大家都仔細檢查就好~ 10/20 15:48
jenoren: 推你善良、有同理心,溫暖原波和曾發生相同悲劇者的心: 10/20 15:48
jenoren: ) 10/20 15:48
tinglottery: 推阿 良心建議 時間是自己的 10/20 18:43
vodkaice: 心態正面,推一個 10/20 22:12
fragment1000: 推推 10/21 13:05
Bluesemen: 每年都發生這種悲劇...其實真的可以好好考慮一下有無 10/21 19:37
Bluesemen: 分開題本的必要 10/21 19:37
Bluesemen: 畢竟考生應考已經很緊張,如果還要分神去注意題本要分 10/21 19:37
Bluesemen: 開,真的很容易出錯 10/21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