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s1: 哈哈哈 推你 03/04 15:52
推 wowisgood: 吳信華老師文章有提到過 03/04 16:08
→ wowisgood: 詹鎮榮老師也有提到阿這估狗就有了 03/04 16:13
推 gs1: 第一年給評分比較用功 有解題 現在都評語而已 03/04 16:21
推 kaibaemon: 翻譯:不要亂看其他學校老師的東西 03/04 16:43
→ kaky: 其實就是分類的人不夠大咖啊....Y 03/04 16:46
推 FrankChaung: 出題老師:都沒寫我書裡的見解,我的理論區分才是唯一 03/04 16:59
→ FrankChaung: 真理阿 03/04 16:59
→ kaky: 沒見過的區分理論不是應該要看他區分的論述有無道理 03/04 17:09
→ kaky: 這才是申論題型的價值所在吧 03/04 17:10
推 im31519: 推k大....文人相輕 可見一斑 03/04 17:26
推 smooth0920: 文人相輕有夠噁 不過我也是這樣寫分數也沒多低就是了 03/04 17:29
→ pinjose: 沒這麼嚴重啦,應該只是不知道而已 03/04 17:39
推 imjungyi923: 大部分補習班書都這樣寫吧 03/04 18:13
→ imjungyi923: 李澤也是這樣教 03/04 18:13
推 xgMd1trtw: 推k大 03/04 19:13
推 dreamsletter: 我們憲法老師也這麼教唉 他是吳庚大弟子 03/04 19:44
推 qoo53895: 樓上信安 03/04 20:00
推 oswiecim: 每次看到這個都覺得超好笑 還有啥理由幫改題的護航阿 03/04 20:14
→ oswiecim: 還什麼閱卷老師看過的書比你吃過的米還多咧 03/04 20:14
→ oswiecim: 只是投射自己的公平世界 只是希望是自己不夠努力而已 03/04 20:15
推 bt011086: 網路上能輕易查到湯德宗、吳信華都有這麼用... 03/04 21:31
噓 care830331: 改題老師真他媽的 03/04 21:47
推 ll6a: 法律學術界就是這麼好笑啊,搞一些區別門下弟子跟非弟子的 03/04 22:39
→ ll6a: 暗檻 03/04 22:39
噓 AmamiHaruka: 出手輕一點 不然寫的人森77以後又沒評分要點可看 03/04 22:48
推 marshmallowH: 銘輝也這樣分欸 03/04 23:47
推 Doantusamuel: 後面不是接著寫無具體涵攝嗎 03/04 23:54
推 kaibaemon: 既然有人拿不算低分數,表示其中一位改題老師知道有這 03/05 00:06
→ kaibaemon: 分類的。沒把考生答案當作補教業發明的理論而給低分。 03/05 00:06
→ Doantusamuel: 我也是這樣寫 分數看起來沒什麼特別不利益 03/05 00:09
推 gs1: 那是因為二閱 應該同樣寫法放在其他類科看看 一次中標就爽了 03/05 01:32
推 a1122dog: 吳信華教科書的確也是用形式合憲跟實質合憲去解析案例 03/05 01:46
→ a1122dog: 阿.... 03/05 01:46
噓 st94067: 國考 03/05 02:12
推 jason110404: 我拿68我也這樣寫欸... 03/05 13:39
噓 ricefish: 不是幾乎所有參考書都這樣寫嗎 我大學憲法老師也這樣教 03/05 14:43
→ ricefish: 啊 03/05 14:43
推 FrankChaung: 所以董保城當年推司律平行雙閱還是有貢獻的,以前像這 03/05 16:34
→ FrankChaung: 樣直接中一隻飛刀或非特定派別寫法就一題5分往下減了 03/05 16:35
推 gs1: 推二閱貢獻 至少減低一半弊病有 但其實當初也是閱卷老師要推 03/05 17:41
→ gs1: 二試 砍人數的交換條件而已 03/05 17:41
推 bt011086: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03/05 22:20
推 Mike1995: 吳庚大弟子是誰啊 趙雲嗎 03/07 17:15
推 tim0219: 吳庚弟子很多阿,盛子龍,張文郁 03/07 18:41
→ tim0219: 看到吳庚的書幫他改版的都是他的學生 03/07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