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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變革!司法、法制職公務員「一起考試 再分流」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回應總統蔡英文司法國是會議「多合一考試」建議,法官、檢 察官、律師及法制職系公務人員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試院正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條 例草案」,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一起考試、再分流」,經「資格考試」且「實習一年」 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後,再透過「甄選」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不再以高普考錄取,且均具備律師資格。草案細節仍在 跨部會討論中,待最終拍板。 考試院研擬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 司法改革為蔡英文2016年上任後重大政策,蔡第一任總統任期起召開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 會議,2017年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其中包括「改善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及晉用」,建 議未來應建立多合一的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試,考生在通過考試之後,均應先經過一年以 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用人機關再依需用名額、培訓成績、考生志向口試篩選候補檢察官 、候補法官、律師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實習後依志向任法制職公務員、律師、法官、檢察官 現行法律人才考試分散在律師考試、法官檢察官考試、公務員法制類考試等,為呼應司改 工程,考試院目前正研擬草案,改革法律人員考試制度,規劃改採「一起考試、再分流」 ,通過資格考試並完成一年實習後,以「甄試」方式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 員任用資格。 目前草案也明定,甄選錄取為法官、檢察官者,應分別接受法官、檢察官職前養成教育一 年,成績及格者再分派認為候補法官、候補檢察官。甄選方式及錄取條件、養成教育等, 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訂定。 目前草案也明定,實習一年期間,將由國家提供生活津貼。此外,資格考試及格者,自及 格日起三年內得保留及格資格,三年內可甄選至多兩次。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639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40.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15468529.A.E5C.html
notoriety: 考生被玩假的;400分這種爛門檻都含淚吞了結果才三年 03/11 21:18
notoriety: 又要改 03/11 21:18
mg499: ..........又改.... 03/11 21:28
fred20090906: 好奇請問一下,律師非公職為何要納入培訓?機關有 03/11 21:31
fred20090906: 本事培訓那麼多?還是打算拿來當廉價勞工? 03/11 21:31
taiwansoul: 所以律師實習ㄧ年有沒有津貼啊? 03/11 21:33
zivking: 其實不錯,應該開放公部門實習,然後公辯跟家調納入二階 03/11 21:35
zivking: 甄審 03/11 21:35
zivking: 納入公職法治體系,等於公部門有一堆公職律師 03/11 21:37
piercingX: 薪水差這麼多一起考 03/11 21:40
zivking: 草案明定:一年實習由國家發給津貼。等於是義務法律役意 03/11 21:44
zivking: 思,憲法增訂第20條之1,法律專業資格及格者,有依法服法 03/11 21:44
zivking: 律服務之義務 03/11 21:44
starorion: 嘻嘻,剛好可以壓榨免費的奴工,合格成績被掌握住了 03/11 21:45
THCxyz: 以前考法制人員的人 每一個都會去考律師嗎?沒有的話 這個 03/11 21:49
THCxyz: 靈感不知從哪來的 03/11 21:50
a5401920: 仿德國吧 03/11 21:51
starwillow: 法制跟司法官薪水差很多耶 03/11 21:51
bluesea620: 甄試是否有伸黑手的空間? 03/11 21:52
Rainbowdays: 甄試成績變很大....那比的其實不就是背景或? 03/11 21:53
bluesea620: 然後強迫想當律師的人硬要先實習一年 意義何在? 03/11 21:53
Rainbowdays: 只要知道姓名的肯定都有黑手空間阿..... 03/11 21:54
bluesea620: 國外的月亮比較圓? 03/11 21:54
bluesea620: 相當司法官的話,有背景有人脈者,甄試應該比較容易通 03/11 21:55
bluesea620: 過 03/11 21:55
isiyou: 幾年前前考選部長董保城確實有打算要推政府律師 司改國是 03/11 21:55
isiyou: 會議也有討論這個 03/11 21:55
d86506: 都寫了實習一年國家付津貼底下還在問.. 03/11 21:58
zivking: 實習期間太短不是一直被詬病,日本好像一年半? 03/11 21:59
martin110287: 我怎覺得要累積經驗先去派出所較快? 03/11 22:02
ba113399: 有律師執照當承辦 結果主管都沒有 03/11 22:04
fragment1000: 到底 03/11 22:04
hyk99885ggb: 派出所真的最快 03/11 22:04
bluesea620: 拉長律師實習期間真的有助於提升整體司法、法律服務品 03/11 22:04
bluesea620: 質嗎? 03/11 22:04
bluesea620: 還不如早點出去受僱 早點累積開庭經驗比較有意義 03/11 22:05
martin110287: 社會經驗 03/11 22:05
zivking: 五個月就執業,不是考驗事務所老闆、法官,不然就考驗委 03/11 22:12
zivking: 託人 03/11 22:12
starorion: 生活津貼到底多少啊,一個月給1萬?2萬?,還要領一年。 03/11 22:20
starorion: 努力與天才的人,一個月就可以賺數十萬,這樣不是變相 03/11 22:20
starorion: 剝奪薪資嗎? 03/11 22:20
st94067: 亂來 03/11 22:20
abcpiii: 不就是找自己人才能進去同溫層.... 03/11 22:20
hn705365: 考試院不玩死考生不甘願丫! 03/11 22:22
chen10: 是很好奇,所以往後會變成全然的及格制嗎? 03/11 22:22
lusifa2007: 跟學習司法官一樣吧 四萬多? 03/11 22:24
kennykennyok: 培訓成績誰打? 該不會是實習期間的老闆吧? 03/11 22:24
bluesea620: 培訓期間有可能4萬多嗎?有這麼多預算嗎?政府最好這 03/11 22:30
bluesea620: 麼慷慨... 03/11 22:30
nchueric: 然後主管沒有律師資格,打有律師資格的成績,讚。 03/11 22:41
fred20090906: 樓上沒有喔,實習完才是律師,所以嚴格上不算 03/11 22:45
y0707186: 太瞎了 03/11 23:02
aisansan: 這樣也好,不然現在機關法制人員一大堆進修班轉職系的, 03/11 23:14
aisansan: 不懂法律只會唬弄 03/11 23:14
adesjs5002g: 真的無言 03/11 23:16
diggi: 甄試?把律師當公務員搖籃? 03/11 23:23
Yelich: 口試甄選?垃圾! 03/11 23:37
Godofthebutt: 去找關係了 哭哭 03/11 23:42
nalthax: 津貼太多的話變成金飯碗;太低的話變廉價勞工。 03/11 23:50
HunsKing: 甄選會不會有後臺就先用啊,成績佔的比例也都沒講 03/11 23:55
Blue6: 實習一年真慘 03/12 00:36
soltre: 所以錄取資格從原本沒限制 變成只保留3年是嗎? 03/12 01:33
soltre: 不知有無理解錯誤 03/12 01:33
vendor: 準備大開後門了,以後律師最後一名錄取者因為有山而當法官 03/12 02:00
vendor: 檢察官,真是國家之福 03/12 02:00
sexyboy5566: 真的很廢 03/12 02:10
ll6a: 看到「甄選」大家懂了吧 03/12 02:57
gino12456: 體制更封閉 血統不純的直接GG 03/12 03:09
st94067: 知道投票日該怎麼做了吧 03/12 03:41
abcd5566: 可憐哪 投胎到好爸爸比較重要 03/12 06:14
aramaram: 又要改............... 03/12 06:40
s7133jeremy: 厲害了我的國 03/12 07:53
propyl: 整個法律考試被蔡政府玩殘 03/12 08:14
ROXANNA: 那現在執業的律師或有律師資格的法制 還要再實習嗎? 03/12 08:37
gn02620938: 當考生就是個罪過呵呵 03/12 08:37
WMV: 太好了 只要控制律師錄取 就間接控制其他職缺 乾脆建議公務 03/12 09:07
WMV: 人員全部這樣搞好了 03/12 09:07
Googletime: 變成九品中正制了 呵 03/12 09:23
behati: 口試篩選 難道以後當司法官也需要黨證了嗎 03/12 10:05
Rainbowdays: 樓上+1 03/12 10:28
fbtm: 都是垃圾啊,先把法官薪水改的跟高考一樣,不然怎麼改都是 03/12 11:10
fbtm: 失敗 03/12 11:10
ANman: 甄試=安插自己人 讚喔 03/12 11:15
ptt98105: 津貼太低的話 法律系應該不會再是熱門科系了 03/12 11:18
d86506: 津貼如果比原來司法官低一點,然後安插到各法院、地檢、律 03/12 11:26
d86506: 師事務所當替代役,好像對政府來說還是賺 03/12 11:26
smallgigi: 能到法院、地檢學習,對於實習律師來說未必比較差。 03/12 11:31
smallgigi: 甚至可以依其背景,到相關部門歷練,對自身專業、還有 03/12 11:32
smallgigi: 民眾服務的保障,是雙贏。這一年或許很超值。 03/12 11:32
vashcorler: 為什麼又要改 03/12 12:24
propyl: 所以以後法制當一當可以申請轉任法官? 03/12 12:35
s9178r: 想減律師名額就直接說,不要再那裡假 03/12 12:39
s9178r: 還口試篩選勒,根本方便走後門 03/12 12:40
qoo53895: 窮人還能夠翻身嗎? 03/12 12:41
just8811: 把律師納入真的莫名其妙 03/12 12:44
martin110287: 搞死台灣下一代的不就那群得了便宜又賣乖只會嗆現在 03/12 12:46
martin110287: 年輕人草莓的四五年級老屁股? 03/12 12:46
goshfju: 變成口試為主了~ 大黑官時代 03/12 12:56
Rainbowdays: 律師比照法官津貼應該不可能...不要之後是大家津貼 03/12 12:59
Rainbowdays: 都比照不願役綁一年這樣~ 03/12 12:59
Rainbowdays: 反正不爽幹你啥都沒有,就算不給錢你能不去嗎... 03/12 12:59
wow8228: 一個月比照替代役丟給你1萬你也得肝腦塗地,你敢不服就 03/12 13:05
wow8228: 不給你公務員做 03/12 13:05
ddkkz2003: 要求不多 不要像日本一樣變津貼變貸款就好了 03/12 15:57
steven920705: 讚喔 03/12 19:01
steven920705: 終於要廢400分門檻了吧 03/12 19:01
holdbird: 你好 我老婆的表妹是蔡英文? 我丈母是管碧玲? 03/12 21:04
holdbird: 厲害了 這個黨 03/12 21:04
princetamaki: ……… 03/12 21:51
yond: 那以後還可以轉法制職系嗎?! 03/12 22:12
tibo96033: 好奇推這種制度錄取率會變怎樣 03/13 01:06
onijima: 質疑酬庸的怎麼不去想外特又是如何??抱怨千篇文還是落榜! 03/13 04:10
kososo: 甄試根本是思想審查 03/13 15:32
ApAzusa126: 厲害了我的山 03/14 18:24
pagl: 若考上前已在機關約聘了,可以折抵實習嗎?可提前分發嗎? 03/22 21:36
pagl: 行政機關的法制業務跟律師、法官,根本無法相比擬,實習甚麼 03/22 21:38
pagl: 內容?送去法院當法助實習 取代約聘? 03/22 21:41
ryancij: 司法官與法制薪水差那麼多 就代表考進去需要再瘋狂競爭 07/27 02:01
ryancij: 司法官資格1年 我認為會磨出變態人格 07/27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