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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擬定殺乙的計畫已久,但因為膽小而遲遲無法動手,某日甲吃了秤砣鐵了心,決定當夜 藉酒壯膽後以射殺返家途中的乙。是夜,甲在乙家巷口大量飲酒,見乙返家身影遂持槍尾 隨,不料行走時卻因過度緊張而誤觸扳機,槍枝走火並直接擊中乙,乙當場死亡。 問題: 如果依通說採構成要件模式,則要求故意原因自由行為需行為人主觀上必須要有雙重故意 ,即故意自陷障礙狀態+於障礙狀態下侵害特定法益有知與欲。則本案甲原因階段有故意 ,但結果階段僅過失,似應該成立過失原因自由而論過失致死。 但在易律師的書裡,若以前置說建構本案的話:客觀上甲實現殺人罪構成要件,並在原因 階段對自陷障礙狀態而實現後續構成要件具備故意,成立殺人罪的原因自由行為。似乎只 要原因階段有故意即屬故意原因自由行為? 還請各路大神賜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10.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16479345.A.773.html
tj2061: 要討論開槍時有沒有阻卻故意吧 03/23 14:16
tj2061: 這裡沒有錯誤的情形 應該沒辦法阻卻 03/23 14:16
tj2061: *更正 這裡屬於結果提前發生之因果歷程錯誤 03/23 14:21
tj2061: 要判斷有沒有著手 03/23 14:22
tj2061: 還請其他大大補充或更正 03/23 14:23
cs418814: 但前置說不是將構成要件行為提前至原因階段嗎,也因此 03/23 14:58
cs418814: 喝酒即著手,若要討論結果提前的因果歷程錯誤是否怪怪 03/23 14:58
cs418814: 的? 03/23 14:58
tj2061: 要先討論結果行為的構成要件 再去談結果行為的罪責的原因 03/23 15:02
tj2061: 自由行為的適用 03/23 15:02
apple94: 你確定書有看對? 前置說就是構成要件模式啊 03/23 15:07
cs418814: 結果行為僅一個誤觸扳機的行為,且依據故意與行為同時存 03/23 15:08
cs418814: 在原則,此處應僅過失,好像也沒有結果提前? 03/23 15:08
tj2061: 這個案子確實屬於結果提前 03/23 15:12
cs418814: 前置說是構成要件模式下的一種解釋方法沒錯啊。我的問題 03/23 15:14
cs418814: 是同樣是構成要件模式,依易律師的書籍好像沒有要求雙 03/23 15:14
cs418814: 重故意? 03/23 15:14
cs418814: 好的t大,我在去吸收一下,感謝回覆 03/23 15:14
tj2061: f 03/23 15:19
tj2061: 你可以看一下這個 03/23 15:19
apple94: 我好像有點理解了 雙重故意應該是-故意自陷障礙+對結果 03/23 15:24
apple94: 行為有故意或過失,本例甲喝酒是要為殺人壯膽,所以他喝 03/23 15:24
apple94: 酒已經符合雙重故意了 03/23 15:24
cs418814: t大的網址搜不到呢 03/23 15:28
tj2061: 記得加最後f 這裡把他分成兩行了 03/23 15:28
wowisgood: 這題是原因自由行為跟結果提前發生的混合題 03/23 16:20
wowisgood: 兩者分開討論就能得到答案了 03/23 16:20
wowisgood: 結果提前發生不影響原因自由行為 判斷時間點不一樣 03/23 16:21
apple94: 這應該也沒到結果提前發生 誤觸扳機直接論過失就可以了 03/23 22:02
apple94: 結果提前/延後發生,要到因果歷程偏離的程度 03/23 22:03
tj2061: 回樓上 誤觸扳機的確是結果提前發生的案例之一 03/23 22:42
wxes50113: 1.依提示看不出有因19條3項而招致1、2項的結果... 03/23 22:51
wxes50113: 2.即便是誤觸板機,但仍在其犯罪計劃中發生... 03/23 22:52
wowisgood: 從犯罪計畫來說的確是提前發生,但這個在學理上似乎沒 03/23 22:54
wowisgood: 有討論的必要,因為行為當下沒有故意,論過失即可 03/23 22:54
tj2061: 就是因為行為當下沒有故意 才要論以因果歷程錯誤 03/23 23:00
wowisgood: 現在有力說已經認為因果歷程錯誤不影響故意啦,就結果 03/23 23:09
wowisgood: 延後發生的類型來說,行為人當下的確有故意啊,怎麼可 03/23 23:09
wowisgood: 能會因為後續因果偏移而回朔讓當下的故意不存在 03/23 23:09
wowisgood: 因果歷程錯誤其實不是拿來判斷主觀故意,而是既遂犯的 03/23 23:10
wowisgood: 歸責 03/23 23:10
apple94: 這個有力說是誰的見解啊? 03/23 23:12
wowisgood: 同理,結果提前發生,行為人當下根本沒有故意,妳要怎 03/23 23:12
wowisgood: 麼用因果偏移讓行為人當下的主觀發生改變? 03/23 23:12
wowisgood: 蔡聖偉,重新檢視因果歷程偏移之難題 03/23 23:16
wowisgood: 這就客觀歸責理論啊 個人是覺得這比較合理 03/23 23:18
tj2061: 有力說…也還不是通說啊 03/23 23:26
tj2061: 因果歷程錯誤就是拿來判斷是不是含有既遂故意的 03/23 23:29
wowisgood: 這個見解不一啦,至於要說誰是通說,就看個人啦ㄎㄎ 03/23 23:34
apple94: 好奇問一下,是哪本參考書有寫到這個見解嗎? 03/23 23:48
wowisgood: 回樓上我有打出來啊 妳爬一下 03/23 23:49
apple94: 我有載到文章了啦 哈哈 我是好奇因為我有印象的刑法參考 03/23 23:51
apple94: 書都沒提到過這個 03/23 23:51
wowisgood: 高點的旭律師考點直擊也有提到 03/23 23:52
wowisgood: 他們法研所解題書也是用這個學說在解 03/23 23:52
pinjose: 題目沒有顯示「酩酊」,還不足以判斷甲是否有達到不能辨 03/24 00:18
pinjose: 識。至少看題目描述還蠻有意識的。 03/24 00:18
pinjose: 然後還有個大問題,你們沒發現,甲喝酒沒有故意啊...... 03/24 01:00
pinjose: 他是喝酒壯膽,不是故意讓自己陷於酩酊而殺人無責 03/24 01:01
pinjose: 這就是易台大為何說他是過失。因為在前階段「喝醉」是過 03/24 08:22
pinjose: 失,並非故意。 03/24 08:22
wowisgood: 藉酒壯膽一定是故意,樓上見解有誤 03/24 08:45
pinjose: 通說好像都是如此...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是過失+故意呢? 03/24 09:11
wxes50113: 喝酒不影響殺人故意,但沒有喝到陷於障礙狀態,就不適 03/24 15:06
wxes50113: 用原因自由... 03/24 15:06
Nonchikandes: 易律師書中的前置說跟撲馬書中的先行行為說似乎一致 03/24 16:54
Nonchikandes: 而前置說與先行行為說在撲書中都說明是構成要件說 03/24 16:55
Nonchikandes: 可能要有其他版友翻別的書一起做比對,看看哪個名稱 03/24 16:57
Nonchikandes: 才是這個標準的慣用名稱 03/24 16:58
fragment1000: 說壯膽沒有故意完完全全誤解了原因自由行為 03/25 19:22
pinjose: 雙重故意,原因階段故意是什麼? 03/25 19:44
pinjose: 對「自陷責任障礙而實現後續構成要件」有故意 03/25 19:46
pinjose: 也就是某人如果對自己喝酒有認知,但對自己陷入「精神障 03/25 19:48
pinjose: 礙」無認知,是不符合故意的(參照撲馬的書) 03/25 19:48
pinjose: https://i.imgur.com/niBSUt8.jpg 03/25 19:51
pinjose: 後階段都是殺人故意,先不予討論。前階段怎麼區分故意和 03/25 19:53
pinjose: 過失? 03/25 19:53
pinjose: 理論上來說,故意喝醉逃避刑責=故意。其他應該就是過失了 03/25 19:53
pinjose: 。 03/25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