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eres1209: 雖然我自己也覺得李不會因為民事賠償金額就跑路,因為04/03 22:33
→ ceres1209: 現在的金額龐大到對於他來說根本就沒差了,不過我覺得04/03 22:33
→ ceres1209: 檢方並不是拿羈押來確保民事求償權,檢方的論點應該是04/03 22:34
→ ceres1209: 因為民事賠償金額高→李有逃亡可能→所以有羈押必要04/03 22:36
→ ceres1209: 修正一下用語,應該是有羈押原因,所以這是一個推論的04/03 22:37
→ ceres1209: 過程,民事求償金額只是來推李有高度逃亡可能性而已04/03 22:37
→ ceres1209: 新聞稿也寫了,檢方是把這個認定為有高度逃亡動機而已04/03 22:40
推 Unfriendly: 感謝冬雨大神白話解說此案,目前在等看看後續發展狀況04/03 22:40
當然 我也沒有說民事賠償就是羈押原因
→ Unfriendly: 如何,天佑太魯閣408,亡者安息、傷者早癒04/03 22:40
→ ceres1209: 第一款似乎也沒有限定他只能因為「不想負刑事責任」逃04/03 22:41
→ ceres1209: 跑才構成,因為只要是逃跑了,就防礙刑事追訴審判執行04/03 22:41
→ ceres1209: 了04/03 22:41
文義解釋確實如此 所以檢方才會用這當理由聲押
如果我是承辦檢 八成也會這樣寫
不然理由還真難掰
只是就像我文中說的 民事賠償金額高→逃亡可能 這種推論成立
那樣所有負債的任何案件被告 都可以成立 民事賠償金額高→逃亡可能
這樣豈不是很可怕 窮人就很容易被羈押
所以這個 逃亡可能 要從羈押的目的解釋
就是說被告逃亡的動機 是出於規避刑事訴追 審判 執行 才能納入考量
不能考慮規避民事求償權
→ sammy98: 不得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04/03 22:44
→ sammy98: 民事賠償金額高=/=李有逃亡可能04/03 22:47
→ ceres120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聲字第 1870 號刑事裁定04/03 22:50
→ ceres1209: 本件聲請人所涉犯嫌,依檢察官起訴書所載,其涉犯數罪04/03 22:50
→ ceres1209: 犯罪所得數額甚鉅,倘經本院審理後予以論罪科刑,其刑04/03 22:51
→ ceres1209: 輕非輕,聲請人併須受刑事沒收之宣告及「被害人請求民04/03 22:51
→ ceres1209: 事賠償」之責任,衡諸常情,應認聲請人主觀上有逃亡之04/03 22:51
→ ceres1209: 動機.04/03 22:52
→ ceres1209: 所以,還是有人當成審酌因素的04/03 22:52
※ 編輯: winterrain (27.246.189.24 臺灣), 04/03/2021 22:59:20
→ ceres1209: 同院109年度聲字第327號理由欄四、(二)末段04/03 22:53
→ ceres1209: 故被告確有滯留國外不歸以規避刑事沒收或民事賠償責任04/03 22:54
→ ceres1209: 之可能,而有相當原因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04/03 22:54
→ sammy98: 實際上例如 衛爾康餐廳 負責人 實際例子04/03 22:54
→ ceres1209: 說真的啦,好好討論不難,不用一上來就扣人家違反不當04/03 22:55
→ ceres1209: 連結禁止原則04/03 22:55
→ ceres1209: 這些法官列入考量了,就都是違反不當連結禁止了?04/03 22:55
109年度聲字第1870號、109年度聲字第327 雖然都有寫民事賠償 但我認為
確保刑事沒收執行才是主要原因
法官會這樣寫 我猜實務對這個其實沒有定論
反正都要認為有羈押原因了 當然理由越多越好
有找到實務見解沒有涉及刑事沒收 單純用民事賠償來推論有羈押原因嗎?
推 ll6a: 過失致死嫌疑犯本來就沒有羈押的餘地04/03 22:57
※ 編輯: winterrain (27.246.189.24 臺灣), 04/03/2021 23:08:01
→ ll6a: 比較有可能用民事賠償理由羈押,可能是詐欺過大金額而且有04/03 23:04
→ ll6a: 逃亡之虞04/03 23:04
→ ll6a: 檢方大概也知道反正一般過失致死就是用這理由然後被法院打04/03 23:07
→ ll6a: 槍,可能是想矇一個年輕又民粹的法官(?04/03 23:07
※ 編輯: winterrain (27.246.189.24 臺灣), 04/03/2021 23:09:43
→ ll6a: 但也不可能啊,這種大事件一定是數名法官04/03 23:16
推 chouwang68: 鉅額民事求償應該只是其中一個考量的因素,主因寫這04/03 23:45
→ chouwang68: 個就算押了,也會被對方律師打到連媽都認不出來。主04/03 23:45
→ chouwang68: 要還是勾串之虞,逃亡可能性很小,公司資產跟名下財04/03 23:45
→ chouwang68: 產列出來就知道,遠遠低於可能被求償的金額。04/03 23:45
推 albertekins: 感謝高手分享04/04 01:28
推 swgun: 檢察官自找麻煩 直接寫社會重大矚目案件 犯嫌承受媒體輿論04/04 02:59
→ swgun: 等巨大心理壓力可能不願面對司法足認有逃亡之虞丟去聲請就04/04 02:59
→ swgun: 好了04/04 02:59
→ swgun: 反正法院那邊不會過 到時候媒體就會去砲法官恐龍 計畫通力04/04 03:01
→ swgun: 這問題就刑法183、184的過失犯刑度都太輕了 變成有死亡事04/04 03:04
→ swgun: 實要用276去競合 結果只論一個過失致死怎麼看都有問題04/04 03:04
→ swgun: 不然就是羈押原因多立一項:保護被告人身安全 免得被暴民04/04 03:06
→ swgun: 打死04/04 03:06
我覺得理由很可以 認真
推 kilof: 遇過認罪之後,檢察官還用犯罪所得範圍不明聲請羈押的04/04 09:13
→ kilof: 不知道沒收問題什麼時候變成羈押要件了04/04 09:13
認罪有好有壞 實務上我見過有認罪押起來 沒認罪放出去的
※ 編輯: winterrain (27.246.189.24 臺灣), 04/04/2021 10:07:39
推 akira911: 離開法院 去當律師了??04/04 10:20
→ Unfriendly: 回樓上冬雨前檢座有在公務員板分享辭職的事,祝冬雨大04/04 10:39
→ Unfriendly: 神海闊天空、兒童節快樂XD~04/04 10:39
兒童節快樂 有收到禮物嗎?
推 jacky123ooo: 推04/04 11:08
※ 編輯: winterrain (27.246.189.24 臺灣), 04/04/2021 11:33:20
推 brella: 推04/04 11:42
推 Unfriendly: 推!當然有收到禮物啊:冬雨大神您的時事佳文分析、04/04 12:38
→ Unfriendly: 還有好多好多的潤餅、春捲,變成魯肥宅阿姨惹(怒吃春04/04 12:38
→ Unfriendly: 捲)!!佳節愉快喔~04/04 12:38
推 james6666: 檢座的文果然有法學素養04/04 12:56
推 onlyu0402: 很棒的實體案例解說,04/04 13:12
→ onlyu0402: 複習良藥!04/04 13:12
→ kaky: 高額賠償不必然是逃亡的原因所以院檢要在加強個案中的聯結04/04 13:55
→ ceres1209: 本案死傷結果,甚為嚴重,被告可能面臨相當重的04/04 15:04
→ ceres1209: 的刑責及高額<民事賠償責任>,現有事業、財產04/04 15:05
→ ceres1209: 可能化為烏有,加上趨吉避害,規避刑責的人性,04/04 15:06
→ ceres1209: 本案逃亡的風險性,顯非一般過失致人於死案件04/04 15:06
→ ceres1209: 可以相比擬。04/04 15:06
推 currykukuo: 推 受益良多04/04 19:07
推 yoyo40329188: 感謝 收益良多04/04 20:36
推 aaaaa66666: 結果發回重裁直接規避這個問題了04/04 20:47
→ ll6a: 用前科為由來羈押了,感覺有點勉強就是了04/04 20:48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什麼罪都可以犯 就是不要犯偽造文書啊 不然下次犯罪就是有串證之虞了
※ 編輯: winterrain (27.246.156.246 臺灣), 04/04/2021 22:04:32
推 fcz973: 這個案子好像也沒什麼東西好沒收 04/04 22:10
推 pups914702: 推好文 04/04 22:48
推 reclaim830: 推 04/05 01:32
推 tupacshkur: 推,感謝冬雨大神~ 04/05 08:04
推 wowisgood: 超法規羈押事由:阿就怕被罵阿 04/05 10:34
推 wugilin: 推冬雨大!看來刑法相關刑責太輕,立委要利用民氣正火趁 04/06 11:10
→ wugilin: 機修改才對XD 04/06 11:10
推 AAAA827: 推推 04/06 14:47
推 M4Tank: 超法規羈押事由:啊我就怕被罵w 04/06 17:55
推 kelly0230: 推淺白深入的解說,冬雨大有考慮當補教講師,造福考生 04/06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