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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以下有關刑法共同正犯之錯誤的題目,有點不是很確定,向版友請教 一、題目: A與B共謀殺甲,某日撞見與其友人乙在路邊聊天,於是同時朝甲開槍,A的槍 雖擊中甲之手臂,B的槍卻意外擊中乙之心臟,乙當場斃命。試問A、B如何論處? (100司特-四等書記官) 二、問題:由於共同正犯之錯誤只要在犯罪決意範圍內,亦可互相歸責,所以本題B打擊 錯誤,亦可歸責於A,到這邊還沒有問題;小弟想請教那A的部分也會成立一個殺人未 遂嗎?小弟目前的結論是這樣: (一)A、B殺人未遂(B打擊錯誤,對目標客體甲) (二)A、B過失致死(B打擊錯誤,對實害客體乙) (三)A、B殺人未遂(A對甲) (四)結論A、B兩個殺人未遂、一個過失致死,依55條想像競合 三、以上不知道有沒有問題,尤其上述(三)、(四)的部分,還有想請教大家這種題目都怎 麼開標...多數人犯罪的題目常常會解但不知道怎麼開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26.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29120649.A.575.html
sky2327189: 有一說主張打擊錯誤對於可預見的犯罪結果,共同正犯仍 08/16 23:40
sky2327189: 需共同承擔罪責,另一說主張打擊錯誤並非原犯罪計畫範 08/16 23:40
sky2327189: 圍之內,對於其他共同正犯而言不對此負責。 08/16 23:40
M4Tank: 看行為是否為A,B共謀範圍 08/17 00:47
M4Tank: 然後通說用法定符合說 08/17 00:47
M4Tank: 以這題來看 AB開槍行為一定是共謀範圍 08/17 00:48
M4Tank: 所以B開槍打到乙的部分 A也一併承擔 08/17 00:48
M4Tank: 等等..共謀範圍是槍殺甲 所以B打到乙部分 仍然由乙一人承 08/17 00:56
M4Tank: 擔 08/17 00:56
pinjose: 1.3只要算一個未遂就好吧。兩個人共謀殺人然後結果未遂。 08/17 03:05
pinjose: 過失部分應當B一個人,刑法通說沒有過失共同正犯(沒有犯 08/17 03:05
pinjose: 意聯絡阿),除非你要寫少數說。 08/17 03:05
verwaltung: 這題目為什麼跟錯誤理論有關呢? 08/17 12:01
verwaltung: 抱歉,看錯題目 08/17 12:06
verwaltung: 剛查到月旦法學教室212期22頁有吳耀宗老師的示範簡答 08/17 12:37
verwaltung: ,提供給您參考。 08/17 12:37
t0438606: 樓上能拍照嗎 感謝 08/17 21:28
t0438606: 我會先寫B之部分 08/18 14:37
t0438606: B開槍射甲之行為成立殺人未遂(打擊錯誤) 08/18 14:37
t0438606: B誤射中乙之行為成立過失致死(打擊錯誤) 08/18 14:37
t0438606: A之部分 08/18 14:37
t0438606: A與B共同射擊甲之行為成立殺人未遂之共同正犯 08/18 14:37
t0438606: A朝甲、乙開槍之行為成立過失致死(有預見可能性) 08/18 14:37
t0438606: 競合AB兩人均一行為犯殺人未遂之共同正犯及過失致死罪, 08/18 14:37
t0438606: 成立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08/18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