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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身三地政考題 甲有已登記A地、未登記B屋及名家C畫 於民國77年7月7日遭乙無權占有迄今(94年) 試問: 乙得否主張依時效取得A、B、C之物所有權 老師解答只有:C。 因為B屋 依民法770規定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 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後面又補了一句: 『就算滿20年,也只能向登記機關請求為所有的請求權』 所以到底可不可以取得所有權阿 滿20年的話!?? -- 做股票最重要的是耐心 (  ̄ c ̄)y·ξ https://imgur.com/a/udfoq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9.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31252165.A.4A9.html ※ 編輯: Ubiitch (1.165.9.174 臺灣), 09/10/2021 13:36:41
v2007v2007: 取得向機關登記的請求權跟不待登記直接取得所有權有差 09/10 13:44
v2007v2007: 別吧 09/10 13:44
yuefan: 就如條文說的啊,動產取得所以權,不動產是取得可以登記的 09/10 14:44
yuefan: 權利 09/10 14:44
v2007v2007: 樓上是雨凡嗎 09/10 14:48
yuefan: 不知您說的是哪個雨凡,如果是時代力量的陳雨凡的話,那我 09/10 15:10
yuefan: 不是喔哈哈哈哈 09/10 15:10
fallench: 選擇題沒辦法,僅取得登記請求權,不直接取得該不動產 09/10 15:26
fallench: 所有權 09/10 15:26
v2007v2007: 語凡司法官加油 09/10 15:32
yuefan: 詳細說的話就是,如果不動產取得時效後,然後原權利人跑去 09/10 16:58
yuefan: 登記(在無權占有 人還沒登記前),無權占有人縱使取得時 09/10 16:58
yuefan: 效,也沒辦法叫原權利人塗銷這樣,動產沒這個問題是因為動 09/10 16:58
yuefan: 產根本不需要登記,時效到了直接取得該動產之所有權,不動 09/10 16:58
yuefan: 產搞成這樣其實就是公示性要求而已啦 09/10 16:58
joker7788996: 在時效取得之前是無從請求為所有權登記的,時效取 09/10 19:48
joker7788996: 得後,得到的是能請求為登記的請求權,還須去登記 09/10 19:48
joker7788996: 機關請求登記,才能進而取得所有權 09/10 19:48
感謝樓上講解超清楚~~~原來如此 ※ 編輯: Ubiitch (1.165.17.51 臺灣), 09/11/2021 09: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