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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上若程序要件欠缺 不能補正時不是都以裁定駁回 為啥367條會以判決駁回? 有人能替我解惑嗎? 感謝 那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為啥原審、上訴審都以裁定駁回,而不做區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60.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34611214.A.0AD.html
albertekins: 二審10/19 10:47
lee85313xd: 上訴審判決駁回 原審用裁定駁回10/19 10:50
dark0224: https://i.imgur.com/UyrT7V3.jpg10/19 10:52
dark0224: https://i.imgur.com/8oo9vY8.jpg10/19 10:52
dark0224: https://reurl.cc/Gbpegp10/19 10:52
※ 編輯: Just0315 (223.136.160.159 臺灣), 10/19/2021 11:00:05
pinjose: 樓上厲害。考試如果可以輕鬆寫出來這樣分別不知道算是基 10/19 11:06
pinjose: 本功,還是異常強大 10/19 11:06
EOMing: 這應該算基本功吧,畢竟刑訴361、362、367也算考試的一級 10/20 02:07
EOMing: 戰區,有修法過加許多實務問題及見解,關鍵字不外乎 1.具 10/20 02:07
EOMing: 體理由之認定、二審構造 2.有無辯護人之上訴案件、一審辯 10/20 02:07
EOMing: 10/20 02:07
EOMing: 護人有無代被告提上訴理由書義務 3. 強制辯護案件(§31I) 10/20 02:07
EOMing: 、宣告死刑之案件(§344V)...etc. 10/20 02:07
EOMing: 大考試就是降很難十全十美掌握,但準備八七成功夫,取得 10/20 02:07
EOMing: 考試五六成分數,離上榜就不遠了。(不過人會有心魔,若有 10/20 02:07
EOMing: 工作不是全職準備,沒有準備個三兩三,總是自己先自動加 10/20 02:07
EOMing: 365天) 10/20 02:07
EOMing: 回到本文正題,樓主的疑問,小弟以前初學時心中也有存疑 10/20 02:07
EOMing: 過,剛心血來潮再翻書自己小研究一下,或許本問題與民訴 10/20 02:07
EOMing: 姜著上冊(修訂六版)第483頁第2行至第13行所述,有相同旨 10/20 02:07
EOMing: 趣,可以找到解決方案。 10/20 02:07
EOMing: 具“具體理由”是上訴合法要件,一審法院僅形式審查有無 10/20 02:07
EOMing: “具體理由”,故以裁定駁回。然而二審法院在審查有無“ 10/20 02:07
EOMing: 具體”理由時,實際上受訴法院就訴訟要件有無欠缺之調查 10/20 02:07
EOMing: 的同時也在行本案審理,故以本案無理由(同時也不合法不具 10/20 02:07
EOMing: 具體理由的訴訟要件)判決駁回,剛好而已。 10/20 02:07
Just0315: 感謝以上各位大大的幫助 10/20 10:29